天津爆炸谜团:瑞海国际虚假注册如何通过的?

根据公开资料及媒体报道,长江新闻(微信号:cjrnews )记者发现,天津爆炸事故至少有七大环节、11个问题需要彻查。

【安评】

1.中滨海盛公司为何认定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瑞海国际堆场改造工程与居民区的距离,明显不符合最少1000米的规定,但安评验收报告却作出了“与民居楼距离符合规定”的判断。

出具安评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滨海盛),据称是一家“红顶中介”,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有合作。该所工作人员承认研究所曾和中滨海盛的前身企业有过合作,但称合作现已结束。

公开资料显示,中滨海盛与当地安监、消防等权力部门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其股权结构与天津消防部门有诸多联系。

2.安监局为何认为安评结果符合规定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说,瑞海公司取得了中滨海盛的报告后,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及结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运营】

1.瑞海国际在批复前就开始运营危化品仓储

公开报道称,瑞海国际在还未获得天津交港局试运营批复前,即2014年3月,就已开始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

而在获准试运营半年后,瑞海国际更是无证“裸跑”8个月之久,直到2015年6月才获得上述两证。

2.天津市交港局涉嫌多重违法批复试运营

2014年5月4日,在“瑞海国际”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时,天津市交港局曾涉嫌违规批复“瑞海国际”试运营危化品半年,进行部分危险品储存业务。

批复文件显示,同意瑞海国际在试营业期间(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从事港口仓储业务经营,并同意瑞海国际在集装箱堆场重箱区(包括装箱区),储存包括压缩气体2类危险品、易燃液体3类危险品等9种危险品货物。

重庆市交通委港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审核一家企业是否有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缺一不可,“没有两证,在港口作业化学危险品都属于违法。”

此外,批复文件没有遵循“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设施未能和主体工程同时使用。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求“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同时”,如果没有“三同时”,则不允许批准危化品经营许可。

“三同时”的规定来自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完成时间为2014年8月,而天津交港局提前3个月就已批复“瑞海国际”可试运营危化品仓储。

靠这份试运营批复文件,2014年9月25日,瑞海公司获得滨海新区审批局的“环保验收批复”。一位港口管理专家告知,这一程序事实上应该倒过来,只有在获得相应职能部门,诸如工商、环保、消防、安监等单位的许可之后,瑞海公司方能取得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总结起来,就是在瑞海公司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安评报告和环保验收批复的情况下,天津市交港局批准了瑞海公司试运营危化品存储。

3.天津市交港局为啥要求“此文件不公开”

在天津市交港局的批复文件的最后,还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这让上述港口管理专家大跌眼镜,他认为,如非特殊情况,职能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就应该公开,这不仅体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也有利于公众监督。但对瑞海国际运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却要求“不公开”,这不由得让人生疑。

4.瑞海公司无资质经营长达半年多无人管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瑞海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瑞海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学伟说,危化品试运营资质于2014年10月份到期,正式资质是在2015年6月拿到的,此前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拿到交委的资质,期间公司危化品业务正常进行没受到影响。

“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于学伟表示。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5-08-21
下一篇 2015-08-21

相关推荐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