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发售模式,出路在何方?

反观目前发售情况,除了暴涨暴跌之外,日内挂单价差过大,交投不活跃,当看到锯齿线或者几分钟没有交易的直线,交易商的投资兴趣势必减弱,不利于市场发展。

作者:王硕

何为现货发售

所谓的现货发售模式,其是由一级市场的现货发售和申购、二级市场的现货所有权电子交易两部分构成。发售申购阶段,发售商在交易平台进行商品发售要约,采购商、贸易商(承销商)和投资者进行全额货款申购。申购成功的交易商既可在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商品转让,也可申请提货交收,发售完成后,交易商还可在二级市场买入商品,并进行商品转让或提货交收。

发售模式的品种有哪些?

邮币卡、茶叶、白酒、工艺品等等,为何把邮币卡归为发售模式,因为邮币卡交易只是大家通俗的叫法,邮币卡,邮票,钱币,各种卡,属于交易品种的范围,不属于模式,严格来说,邮币卡只是发售模式的一个特殊的品种。

风风火火的发售模式,目前的情况是怎么样?

翻开现货门户网站,随意浏览一下,都是平台的公开申购公告,其中也有一些暂停某品种交易的公告,我们逐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

众多的新品公开申购公告,一方面说明大部分平台已经完成的转型,从OTC模式向政府相对支持的发售模式进行了成功的切换,另一方面解释也是迫不得已为之。

发售模式,如何留住交易商?如何保持交易商的粘度和活性?

我想这也是众多机构投资者共同担心的问题。从模式上看,打新中签和开户送票无疑是交易商最稳妥的赚钱方式,但缺陷也很明显,“剪羊毛”的例子太多,恶性的竞争不断的消耗自身的实力,利益的驱使导致了交易商流连于各个平台之间,这是最不利的因素;盘中交投的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交易商参与的兴趣,这点在文章后面会重点阐述;如何解决交收问题,是发售模式的重大隐患,如何做一个发售、交易、结算、交收的闭环,应该是交易平台考虑的重中之重。

与新品公开申购相反的情况,是商品暂停交易的公告,细看之下不在少数,打开平台的行情软件,仔细看一下不难发现,这类品种有很多的共性,一是前期都曾大幅拉升,然后大幅走跌;二是成交量逐渐减少,甚至出现对敲单刷成交量的情况,三是停牌出现在多个品种集中上市的前夕。

当然,停牌也有很多利好的消息,比如更换战略投资者之类的,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其实这充分暴露了一个发售模式的弊端,流动性的不足,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流动性对于发售模式意味着什么:

A股将近3000只股票,除了股性特别死的之外,每天的交投都很活跃,每天千亿的成交额足以搅动整个市场(均摊到个股,每天成交金额在1亿左右)。要知道,A股目前可是T+1交易模式,如果改成T+0,成交金额不知道要在翻上多少,既然和A股相近的交易模式,为什么成交额却如此之差呢?

除了A股的正式身份和参与者众多之外,庄的操盘手法,众多机构投资者的配合,成就了今天的A股市场流动性,也成就了A股今天的地位,如果没有活跃的成交量,像三板一样,基本上也就告别交易了(在调整了参与股指期货的各种条件后,股指期货已经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作为一个单纯的投资者,我愿意加入证券投资的队伍中来,一是看到了交易中可博取价差之外,A股的流动性可以使我放心交易,不会担心挂单价差过大,不必担心买入无法卖出,我只要做好技术分析,顺势而为,就能获得不菲的收益。

反观目前发售情况,除了暴涨暴跌之外,日内挂单价差过大,交投不活跃,就算是T+0交易,让交易商也不敢轻易下手,交易行情是交易商最直接的对模式的理解体验,当看到锯齿线或者几分钟没有交易的直线,交易商的投资兴趣势必减弱,不利于市场发展。

这种情况也反映了发行方对行情的把握不到位,在发售模式转型的大环境下,很多没有经验的发行方在发售了商品之后却无法下手,不知道如何去把握行情,如何操作,导致发行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对于发行方来说,做好详细而周密的工作,才能在风口不败,发售模式,要走的路还很远。

除了流动性之外,第二个就是交收环节的闭环,交易、结算已经从线上进行,如何把线上转成线下,打通“最后一公里”是与现货接轨的关键。我之前提过,交易邮币卡是把收藏文化线下转为线上,打通买卖渠道,促进价格发现,平台提供质量保障,相当于中介担保的角色;商品发售模式,应该是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盘活企业产能与库存,通过电子交易直接对接终端交易商,优化渠道管理,实现价格发现功能,降低交易商采购成本。

平台相当于“拼缝”的角色,两者的关键在于,一定要在双方都获利或交易商觉得不吃亏的层面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完成提货,才能完成一个闭环,这个闭环的后面,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去完成,很高兴看到现在越来越多体验店的出现,这个体验店,可能是成为发售闭环中关键的一环,线上转线下的枢纽。

最后说说产品合约设计中的问题,一是交易平台在设计交易模式时,一定是要根据交易商品的属性设计交易模式,而不是根据模式选择商品;二是交易期限不应过长,要贴近现货,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发售模式,关键是卖货,而不是炒作;三是合约设计符合产品特征,尤其是一些特殊的产品,按克、斤,还是个、件,一定是方便交收而设计的,符合当前品种现货交收规则的(一切交收模式都应贴近现货,简化流程);四是交易产品应该是有差异的,不能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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