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市场应建立统一登记结算制度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仅靠交易场所的各自为政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

作者:李珩迪

在前期的清理整顿工作收尾后,各交易场所以“构建多层次商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逐步摸索出规范创新发展的新思路。

但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仅靠交易场所的各自为政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对行业进行系统的规划和监管。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

当前,国内外交易场所都将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作为发展方向。在国外,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场外集中清算成为发展趋势。而我国期货业近年来也在呼吁建立统一的结算体系,提高交易效率。

作为我国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更是合规化、规范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可以通过制定统一的登记结算规则和流程提高效率,还能系统地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在统一的登记结算规则和流程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成本会有所降低,风控能力将增强,也能更好地适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断创新发展的需求。

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意味着登记、交易、结算业务的分离。由结算中心负责登记和结算业务,而交易场所则专注于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这样可以降低现有交易结算体系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推动整个行业规范化发展。

结算中心可以对交易场所相关业务进行系统的监督:首先,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资料及其他信息均提交至结算中心;其次,投资者的资金流转均需通过结算中心,所有的交易和资金动向都处在结算中心的监控下,结算中心握有监管的主动权。通过这种深度的监管模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可以从根本上防范各种违规行为,提升行业公信力,对消除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传统监管模式的弊端有积极意义。

目前,国内各期货交易所均有各自的结算部门,上海清算所也具备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提供结算服务的能力。此外,部分省份也已成立或正在筹划成立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提供局域性的登记结算服务

总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还需要在摸索中前行。各类交易场所参与统一登记结算,有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从而实现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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