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
(一)整顿规范
《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苏政发〔2012〕5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苏政办发〔2013〕28号)
《关于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检查验收情况》(苏政办发〔2013〕74号)
《关于开展全省各类非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苏政办发〔2015〕72号)
《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苏金融办发〔2013〕67号)
《关于加强对白银等贵金属交易监管》(苏金融办发〔2014〕26号)
《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工作》(苏金融办发〔2014〕41号)
《关于规范文化类产权交易场所发展的意见》(苏金融办发〔2014〕52号)
《关于成立镇江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办发〔2012〕139号)
《关于开展全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连政发〔2012〕85号)
《连云港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5〕138号)
(二)排污权
《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3〕2号)
《建立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实施方案》(宁政发〔2014〕251号)
《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宁政规字〔2015〕1号)
《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5〕2号)
《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泰政规〔2014〕1号)
《关于成立吴江市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吴政办〔2009〕44号)
(三)农村产权
《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备案管理》(苏金融办发〔2014〕75号)
《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
《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2003〕85号)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15〕77号)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武政发〔2014〕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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