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那些年骗过我们的现货交易平台

类似“泛亚交易所”事件的案例还有很多,其中发生在2008年,国内最大的“世纪黄金”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亿元,受害者遍布全国。

类似“泛亚交易所”事件的案例还有很多,其中发生在2008年,国内最大的“世纪黄金”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亿元,受害者遍布全国。

“世纪黄金”全称为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曾经不只在杭州能呼风唤雨,就是在全国炒金界也是鼎鼎有名。该公司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在上海、温州、萧山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在西安、长沙、石家庄、深圳、福州等地设立了20多家代理机构,招募工作人员246人,其中杭州总部116人。他们通过私设网上黄金电子交易平台,招揽社会公众参与其所谓的“黄金制品销售与回购(逆回购)”,名义上是提供交易平台收取手续费,实质是设陷与客户进行对赌骗钱。

2008年,被称为“史上最牛商品交易所“的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因涉嫌巨额诈骗,老板卷款1.7亿外逃美国,涉案近20万人共10多亿元。据了解,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是一家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机构,所从事的交易品种农产品,采用与股票投资类似的操作方式,由该交易所在全国招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发展客户,将资金投入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客户每天像观看股票行情一样查看大盘,低买高卖。

具体操作流程为:客户在代理公司开户获取账号和密码,然后将资金打入指定的开户行,将开户行的网上银行与交易帐号绑定,划拨资金到交易账户后方可交易。虽然名为现货仓单交易,在华夏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中也有现货交收的有关规则,但是据代理商称,真正在华夏交易所进行现货交易的几乎没有,其实就是变相期货交易。

2013年,“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事件,8个月6000亿元交易额、涉案账户近4万个、诈骗总金额23亿元……该公司由楚维和赵丹出资2000万元在长沙注册成立,公司成立之后,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非法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维财金”交易手册》中规定,投资者可像买卖股票一样,从行情涨跌赚取差价,交易所和代理公司则按交易量收取佣金。但在实际中,这一交易方式让“黑平台”大赚佣金,消费者频频巨亏。

据了解,为了快速发展吸引会员,维财交易所采用了类传销的奖励机制。采取的层级代理及高返利的模式,快速地使其网络遍布全国。自维财交易所成立以来共发展省级代理商27家,其他各级代理商711家 ,注册客户39084名。

曾经具有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监身份的帅百华,2013年7月隐身幕后创立了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贵金属交易平台,在不到两年时间把数万投资者拉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金融衍生品电子盘交易中。

中色金银公开宣传的杠杆即为100倍,这在行业内属于超高倍的杠杆。业务员骗人的手法很多,比如以模拟盘的盈利来诱骗客户开户;冒充性感美女在QQ上色诱人开户;创建所谓免费喊单的QQ群,用自己的其他QQ当托儿,诱骗客户跟单操作;建立专门的“话术”文档,回答客户的疑问……曾是中色金银郑州一家代理商业务员的何南表示,“每个业务员都有几十上百个QQ号码,多的有200多个。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网上加好友,拉人开户做贵金属交易。拉进来之后,就不用管客户死活。”

9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发布的案情通报首次确认了帅百华中色金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并指出其“将资金抽逃跑路”的事实。警方通报称,“基金(资金)虽然显示在交易平台上,实际大部分资金已被中色公司实际控制人帅百华非法转移”。

2014年“315”,央视也曝光了很多非法现货白银交易,上海市的吕女士就是“白银现货”交易骗局的一名受害者。吕女士从1996年开始投资股票,2012年10月,她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名为青岛华银的贵金属投资公司开户,投资“白银现货”。该公司称,已获得政府批准,能够从事白银交易,而且利润不菲。

然而,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吕女士投入的56万元全部亏损。在做交易的过程中,吕女士的两位朋友也通过其开户,在青岛华银公司炒“白银现货”,但是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吕女士的一位朋友投入的10万元只剩1600元,另一位朋友投入的65万元也只剩1.9万元。

刚开始,吕女士以为是投资人缺少经验才造成亏损,后来一打听才发现身边炒金银等现货的几乎都在亏钱。吕女士调查发现,青岛华银公司所宣传的政府批文根本不存在,交易软件后台也完全由该公司操控,吕女士这才发现所谓的“白银现货”是一个投资陷阱。吕女士在近3年时间里炒“白银现货”亏损高达250多万元,被迫变卖房产四处筹款还债。

除了现货白银交易,最近又出现了现货石油交易

据一位投资者反映,他在股票推荐群老师的引诱下,其在北京石油交易所下属的会员单位开户交易,不少人10天即亏损30万元。根据北油所官网显示,北油所的石油现货即期交易有4个主力合约,即93#汽油500升、10吨、50吨和100吨,对应杠杆分别是5倍、25倍、40倍和40倍。

从北油所交易规则可以看到,整个交易流程中,客户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双向买卖,无任何事物实物交收。从北油所官方网站的介绍来看,北油所是一家市属国有资本与石油央企合作建设的石油化工产品现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从交易、融资、结算到交收的全程式综合服务,但并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

在北京金融期货律师王德怡看来,投资者交易的标的物并非“现货汽油”本身,而是以汽油为基础而设置的标准化合约,属于期货交易对象;在不进行实物交收的情形下,买卖流程实为买卖合约。涉案交易既没有实物交收,也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而是为了通过价格涨跌进行套利,其交易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也和期货交易大同小异。据此,可以认定为非法期货交易。

上述事件仅是几个比较典型的“事例”,全国各种电子现货交易场所中,这种“坑、蒙、拐、骗、逃”的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屡屡发生。业内人士提醒,这些平台大多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宣传低门槛高收益,并且要求将资金汇入个人账户,投资者对此需格外谨慎。而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投资者误入了这些平台,至少应该保存汇款凭证、开户资料等证据,如果损失很大,可以到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尝试追查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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