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现货

  • 伪造政府公文、违法展业的上海华信商品交易中心,是华信证券旗下公司?

    一个自称做现货大宗交易的平台“上海华信商品交易中心”(下称“上海华信”)招商人员向记者出具了一份上海市金融办关于公司运营的批复,但上海市金融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上述公文纯属伪造,已触犯刑法。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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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货交易平台与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法律关系梳理

    近期,无锡地区司法机关办理了大量与交易平台关联的刑事案件(以下简称平台案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数以百计,笔者也参与办理了数个此类型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笔者发现,从全国范围来看,各界对于此类型案件的理解差异较大,甚至对于明显同一类型事实的法律认定截然不同,有的地方侦查机关以诈骗罪立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公诉,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结案;有的同类案件,检察机关却以非法经营罪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的一审法院判处诈骗,二审却改判为非法经营;有的地方的公安机关对于此类案件根本不予处置,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众多现货平台,全部掌控后台数据和商品价格走向,其伪平台的市场数据完全与国际国内市场无关,或者利用软件恶意修改数据,人为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运作。核心特征在于:会员具有类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可构成非法经营罪。对照该法条,与平台案件最为接近的即“期货”业务,换言之,如果要将平台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就要认定涉嫌人员从事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行情,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么需要解决第一个问题是:平台案件涉及的交易是不是期货业务?或者更进一步,案涉交易是否期货交易?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贵金属、特定的某种农作物如大豆、白糖等。(这里有必要厘清期货交易的标的和期货合约标的的区别。期货交易的标的是期货合约,是合同;期货合约的标的,即一种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具体到期货就是买卖标的物,如黄金、大豆。)而跟期权合约的标的大相径庭,期权合约的标的是权利。因此,第一个问题就演变为,证监会办公厅,即使取得证监会的背书,充其量也只是部门规章,很明显,在此问题上,…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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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新余打掉一处以“邮币卡”“类证券”为噱头的非法交易窝点

    该公司以“邮币卡”、“T+0”交易、“类证券”等为噱头,在社交软件上诱导投资者在未经批准的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负责人严某与幕后庄家相互勾结,“清洗”投资者资产后双方进行分成,涉案金额达数百万。

    2017-06-07
    2.1K
  • 社区写字楼都在严防非法现货平台 上次这样全民行动还是非典时期

    通过网络传出的一些地区的文件(公安、工商)判断,目前的会员单位查处已经到了街道办这类基层单位,而上一次这种构筑全民的严密网络,到街道、社区和居委会还是2003年的抗击非典!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对于央行发文要求商业银行取消违规违法交易场所的接入。而央视、央广直接以现货市场了。当然,取缔的是现有模式、现有品种、现有会员单位的营销机制(现货市场,不是实体市场,是以期货的模式挖掘商品价值的交易场所,由于目前该类现货市场以商品发售模式为主,容易产生一定的泡沫或操控行为,而利于交收、利于发现价格,P2P平台,地方交易场所因大多拥有地方政府批文,并有部分国有企业、证监会文件中据说的“待价而沽”的交易场所。僵尸交易场所肯定不会保留,因为没有保留的价值。当然部分近期刚批复,具有一定战略性的新型交易场所除外。 未来还会审批新交易场所吗? 证监会明确表态在上半年清理整顿期间,禁止各地审批新的交易场所。而各地公布违规

    2017-03-04
    1.7K
  • 从西部商品交易中心“非法交易”看现货OTC模式还能走多远

    国外很成熟的交易模式引入,却因为畸形的发展导致不得不调整甚至停止,不得不说有些遗憾,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这段路都会成为各方宝贵的经验(如设立清算中心),只有经过风雨才能看到彩虹,只有经过磨练,现货行业才能真正的发展壮大。

    2016-09-29
    3.5K
  • 6月公安部将继续严打非法现货交易市场

    6月公安部将继续严打非法现货交易市场,提示广大投资者选择正规合法的现货交易平台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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