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 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 三、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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