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进口合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 据海关总署消息,11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有关印度尼西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进口。(央视新闻) 上一篇:内盘期货夜市普遍收涨,焦煤涨超1.1%,焦炭涨约0.5%,铁矿石收平 下一篇:茅台集团与轩尼诗交流座谈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填入阿拉伯数字完成算式 fifty three − = 46 Powered by MathCaptcha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