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25年后电化学储能电站纳入安全运行风险监测范围 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出,各电力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业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上一篇:昊志机电:原董事长汤丽君因内幕交易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篇:马云家族信托拟减持阿里巴巴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填入阿拉伯数字完成算式 69 + = seventy three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