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致一季报营收数据失真,济南高新收警示函

11月17日晚间,济南高新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被警示的原因,在于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济南高新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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