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答“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建议:会慎重考虑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网民关于“建议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的留言称,现实中存在房屋(迁户)交付晚于入学时间的情况,确实不便利,我们会慎重考虑。(澎湃) 上一篇:云南白药案波及面扩大,鱼跃医疗实控人吴光明、吴群父子亦曾被查 下一篇:6月5日收评:沪指震荡调整跌0.83%,两市成交不足7000亿元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填入阿拉伯数字完成算式 twenty four − nineteen = Powered by MathCaptcha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