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 下一篇:中国央行: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 填入阿拉伯数字完成算式 4 + four = Powered by MathCaptcha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