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业内人士认为,《指引》意在将长期亏损、没有经营资产、积重难返的“空壳公司”挡在重整大门之外,把有限的资源留给真正值得救的公司。破产重整通常需要高昂的社会资源投入、深度的利益再分配才能保障成功,而对于部分重整后无法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并不适合通过重整继续滞留市场,更不能因一些公司的运作乱象,动摇破产重整制度的根基。(上证报)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业内人士认为,《指引》意在将长期亏损、没有经营资产、积重难返的“空壳公司”挡在重整大门之外,把有限的资源留给真正值得救的公司。破产重整通常需要高昂的社会资源投入、深度的利益再分配才能保障成功,而对于部分重整后无法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并不适合通过重整继续滞留市场,更不能因一些公司的运作乱象,动摇破产重整制度的根基。(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