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再迎下调,幅度为0.25个百分点。在政策利好释放后,购房者对于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讨论纷纷,一位网名为“微笑青春”的网友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商贷都可以选择3个月调整1次,为什么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可以3个月调整1次?非得等到来年的1月1日才调整?”实际上,二者在利率调整机制上的差异,与它们的市场定位、定价依据以及运作模式有很大关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更强的政策保障性,其利率水平要明显低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这为购房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购房的途径,对于保障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从这一视角来看,如果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过于频繁,可能会削弱其保障性、福利性的功能,反而会给缴存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与负担。(中国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