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与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东方妍美拟向阳光诺和采购,且阳光诺和同意向东方妍美提供针对东方妍美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研发检测、动物试验评价等相关委托研究服务;双方拟商定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采购金额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 six = one
Powered by MathCapt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