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将红2G等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现将红2G等物质纳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 上一篇:中国国家数据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数字陆海新通道 下一篇:国家外汇局: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快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更多>> 亲爱的,您好! 登出? 取消回复 表情图片 新回复邮件提醒 发表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 最早 最佳 使用社交账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作为游客留言: 昵称 邮箱 网址 登录 支持用 Gravatar头像技术支持: 水脉烟香 默认 阿狸 浪小花 Powered by 连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