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人员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积极有效化解市场矛盾纠纷 证监会答表示,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有关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依法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与适格投资者开展磋商并争取与投资者达成民事和解。 上一篇: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下一篇: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司法机关依法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开展审判工作 快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更多>> 亲爱的,您好! 登出? 取消回复 表情图片 新回复邮件提醒 发表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 最早 最佳 使用社交账号登录 微信 QQ 新浪微博 作为游客留言: 昵称 邮箱 网址 登录 支持用 Gravatar头像技术支持: 水脉烟香 默认 阿狸 浪小花 Powered by 连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