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构建“随行就市、相对平稳”的自营体系零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向“自售+经销+代售+寄售”多维协同的营销体系转变

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2026年贵州茅台酒市场化运营方案》。方案提出,由“自售+经销”的传统销售模式向“自售+经销+代售+寄售”多维协同的营销体系转变,以更好适配、触达、转化消费需求。其中:自售模式通过自营店、i茅台,销售贵州茅台酒全系产品,主力聚焦C端、B端消费群体,取消自营体系原分销模式。社会体系中,经销模式“明确销售量、约定销售区域或渠道、物权转移至经销商”;代售模式“物权不转移,依托线上零售、线下零售、餐饮、私域等渠道资源,提升区域覆盖和渠道触达能力”;寄售模式“物权不转移,依托寄售商渠道、客户资源”。不同产品根据自身特点,采用适配的运营模式。 以自营体系零售价为基础,科学合理测算渠道利润率,以确定销售合同价和佣金。经销模式将根据不同产品、不同渠道的经营成本、经营难度、经营风险、服务能力等,科学合理测算确定相应的销售合同价并动态调整;代售模式和寄售模式商品零售价按自营体系零售价执行,将根据经营成本、运营能力、资源价值、服务能力等,科学合理测算确定佣金。

上一篇:

下一篇: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