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抢报、迟报、漏报”,多家上市公司被监管警示或立案

1月19日,容百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披露签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时涉嫌误导性陈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此案并非孤例。据统计,2026年以来,已有电科数字、杭萧钢构、亚辉龙、天普股份等近20家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或股东因信息披露“抢报、迟报、漏报”等违规行为,收到沪深交易所监管警示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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