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审查细则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条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审查细则》明确,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是指以牛(羊)乳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蛋白来源,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适用于0~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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