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就死”如何避免
从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部署来看,地方政府仍是责任主体。基于此,胡俞越对本轮清理整顿的效果仍有一丝担忧。他表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责一般会由各地金融办承担,但其通常缺乏监管的手段和能力,同时不同地区的金融办对电子交易市场的认知程度也不相同。整体来看,各类电子交易市场无“法”无“天”,即没有统一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统一监管部门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另外,“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作为国务院、国办的指导性意见,并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可能影响对有关不法人员的量刑处理。
在地方政府的具体监管方面,有市场人士向期货日报记者证实,的确如网传的那样,提出了有关必须全款实货、不得发展自然人客户等要求。对此杨波认为,对于钢材、原油等大宗工业品来说,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可以理解,但对于茶叶、中药材、柑橘等消费品,建议放开自然人的交易交收。此外,有关全款实货的要求虽有利于降低风险,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贴近现货。即使在传统批发市场,也存在先款后货、先货后款以及订金加尾款等交易形式,在此方面不宜过度监管。
“自古以来批发交易就是放杠杆的。”胡俞越表示,传统市场的订金也是一种交易杠杆,电子交易市场也并不适合全款实货。他同时表示,应提倡“当业者”参与交易,而不只是企业客户参与交易,因为“当业者”不仅包含了企业,还包含了个体工商户等。尤其在农产品市场,许多参与者并非法人,而是自然人。如果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就把这部分参与者隔绝在了市场之外。
另外,胡俞越认为,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标准化合约等是期货市场的特点,但从全球范围来看,并非期货市场的专利,对其他交易市场的采用不应一概禁止。前述行业资深人士也表示,在严格执行各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将失去流动性,而且并没有现成的交易模式可供转换,“只能都去搞阿里巴巴那样的传统电商”。
尽管受访者对一些监管细节存在不同看法,但均对此次“回头看”活动给予了积极肯定。本轮清理整顿的“大限”是2017 年6 月30 日,虽然目前大宗行业寒气逼人,但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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