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在去年与浙江省公安厅签署《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合作纪要》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多方位合作,重“交流”、重“互移”、重“合作”、重“协助”,有力打击了辖区非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重“交流”,及时沟通案情,共同寻找突破。
近年来,浙江证监局调查的多起案件顺利移交公安部门,其中部分案件因违法金额大、涉及人员复杂、侦破难度高,直接交由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侦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多次与我局稽查部门召开案情互通会,及时互通案件进展情况,并针对案件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为实现案件的迅速侦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二是重“互移”,互相移送线索,拓展案件来源。
近年来,除浙江证监局向公安部门顺利移交多起内幕交易案件和非法证券活动线索外,公安部门也逐步向浙江证监局移送线索。今年,浙江省公安厅在侦查浙江证监局移送的某起内幕交易案件中,发现了公司控股股东涉嫌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新线索,即在第一时间与浙江证监局取得了联系,并将该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我局,有效地拓展了我局案件线索来源。
我局立即启动初步调查,迅速核实违法事实,并对涉案主体正式立案。
三是重“合作”,充分调动力量,协调配合办案。
浙江省公安厅去外地调查某涉案企业,为便于公安人员提前掌握被查企业情况,确定案件调查重点,浙江证监局事先联系当地证监局协助调取企业相关资料,并派出稽查人员陪同公安人员一同前往当地,有效发挥了协调配合的作用。
同样,在近期浙江证监局查办的某案件中,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也积极派出公安人员配合浙江证监局到外地开展案件调查,为扫除稽查办案障碍提供了帮助。
四是重“协助”,利用各自优势,互相协助调查。浙江证监局在多起案件调查过程中通过浙江省公安厅协助调取了涉案人员的户籍信息和IP定位地址,增强了对案件线索分析研判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同时,浙江证监局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取涉案证券、银行账户的资料,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进一步拓宽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渠道,优化行刑衔接机制,为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营造更好的稽查外部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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