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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词释义
1.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在黄岛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信托、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融资租赁等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
2.财富管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以第三方理财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3.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
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托管理运作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企业。
5.融资租赁企业是指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
6.资产评估机构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质。
7.信用评级机构须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授予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信贷市场评级资格,或取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公司债发行评级资格,或取得国家发改委授予的企业债发行评级资格。
8.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指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和备案,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等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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