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看好做现货白银的转行做P2P

而目前对于做过现货白银交易平台的,我觉得最好的方式还是见好就收远离现货行业也尽量别去做P2P平台了,还是捧着手中的粮食静观这个冬天。

作者:埃米

之所以不建议做现货白银交易平台的从业人员转行到P2P,主要有以下理由:

同样是监管模糊问题,目前P2P行业虽已划归银监局监管,但P2P行业至今还没有完全的细则,很多P2P平台也是趁机浑水摸鱼,似乎只要做起来之后就算要监管,或许条件符合也能搭上顺风车。

有人预测说,如果P2P细则年底出来,90%的P2P平台将很难见到新年的曙光,都会一夜之间倒闭。是不是这样,我也不清楚,但至少很多P2P平台确实会因为经营困难而倒闭。除非是等监管政策进一步明晰,对于已决定转行做P2P的,您如果有其他的监管层透露的可靠消息或者有比较靠谱的大型合作者的背景,这类转行的倒是可以尝试,而这类人就不在我讨论的范畴内。

P2P平台跑路现象非常严重,相信很多人现在听到P2P跑路的新闻不再有惊讶,取而代之的是麻木和习以为常。但大家有没有细细想过,为啥P2P行业会有那么多人跑路,甚至有人会因为“30万元”而跑路,看得让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P2P行业的利润,如果按照正常的赚取借贷双方中介信息手续费,一定是非常微薄的。而且P2P本身存在的意义,是因为有一些个人群体或者中小企业企业(如果借款人是企业,可简称为P2B)不容易或者很难从正常的银行渠道借到低成本的资金,因此开始向社会上有闲置资金的个体筹集借款。

没有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时候,这些借款个体或企业可能就转向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但自从有了互联网后,这些人就将这个借钱的途径转到了线上。这部分人中有些本身就是放高利贷的,有些就是资金的渴求方,这些人就通过各种假借互联网之名,开始大张旗鼓借机向社会吸收资金。也就是说,大多数通过P2P平台借钱的,在借款的资质上存在瑕疵或问题。

如果是优质的借款人,首选当然是银行,谁愿意花更高成本来获得借款。当然,在这里也有一些确实资质不错又急需且借款周期短的群体,但由于银行的手续繁琐或者借款审批周期较长,同时又能及时归还借款资金的,这类倒真是正规P2P平台的目标客户,或者换言之如果都是这类群体借款,P2P行业确实找到了他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可遗憾的是,这类人真心不多。

P2P行业,如果是正规化操作,其利润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观。做过现货白银交易的,对于其中的行业利润应该都比较清楚,这里也就不加以披露赘述了。

但P2P行业就不一样,虽然同样都是租个办公场地,买个P2P系统,然后接入支付和托管账户之类,通过互联网或者线下招募投资人。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关注点,P2P行业投资人的资金和现货白银一样,都是通过系统软件进行投资入金,但关键是P2P行业,到期之后这些投资人的闲散资金是必须按约定连本带息兑付!可问题是,现在经济形势整体大环境是呈下行趋势,尤其是投资回报率超过15%以上,甚至有些都到20%了,谁都知道除了房地产等行业有如此高额的利润外,其他的实体经济有哪个行业的利润有如此之高?

很多P2P平台经营了三四年都不见得能赢利,如果能正常保本就已经不错了。还记得2014年红岭创投借款给广州纸业(也和广州纸浆交易所有关)造成1亿的投资坏账吗?幸亏是红岭创投兜底赔付了这些投资人,如果是其他的P2P平台,说不定又是跑路丑闻。但尽管红岭创投自己把这个窟窿给堵上了,只是这1亿的坏账毕竟是利润里赔付的啊!

如果按照正常的P2P平台,假设赚取1-2%信息中介手续费,这得多久和多大的借贷信息错配投资规模来填补这笔损失,相信大家都已经有笔帐了。深圳的贷帮网CEO尹飞因为一笔1000万的坏账出现后,因“既不跑路,也不刚性兑付”成为打破行业刚性兜底兑付的第一人,目前还因为这笔贷款奔波在报案追款的路上。

按之前的报道,这家P2P平台经营也有些许年头,可行业盈利本来就比较艰难,自然就不可能会有那么多的利润来帮助投资者垫付也不意外。

最后,对于决意从现货白银行业已经转行或者准备转行的人来说,这些说法依然改变不了加入P2P行业的决心。只是我个人觉得,如果转行仅仅只是想换个行业继续挣高额利润的,尽量还是别加入P2P行业了!

毕竟正规P2P行业挣的只是信息中介的手续费,也是辛苦钱,既要担心标的是否虚假,同时还要考虑规模,这本来就是矛盾和困难点。如果你是替投资人将资金吸收过来,然后通过平台再投放出去,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建了个资金池成了非法集资。据新闻消息报道,P2P行业因为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已经让不少银行眼红心动,目前至少已有10家银行杀入到P2P行业,如此一来必然会有部分社会闲散资金会投向银行的P2P平台,而且银行拥有海量客户资源,一些资质较好的同样还是会通过银行的P2P途径实现借贷。

如果是这样,对于普通的P2P平台来说,就更难获得资质较优客户,也更难吸收到闲散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关键是这样一来,普通P2P平台的借款标的资质会比现在更劣质,平台可能会背负更大的违约风险。

纵然国外的P2P代表Lending Club已经在12月11日上市了,但作为国内的P2P平台究竟会剩几家来迎接这样的狂欢,这真是未知数。尤其是年底了,估计还会有一波P2P平台的人跑路。

而目前对于做过现货白银交易平台的,我觉得最好的方式还是见好就收远离现货行业也尽量别去做P2P平台了,还是捧着手中的粮食静观这个冬天。观望P2P行业的监管政策落地,看看这个冬天后还剩几家迎接春天,届时我们再来讨论P2P行业的未来会更合适。

【相关阅读】P2P跑路必然性:监管趋严黑平台故伎难重演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4-11-30 16:22
下一篇 2015-01-21 23:26

相关推荐

  • 四载惠民初心如磐 2025年“达州达惠保”正式上线

    4月22日,2025年“达州达惠保”正式上线,投保通道同步开启。作为由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监督、达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支持的城市定制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达州达惠保”已陪伴达州人民四年,即将步入第五个年头。今年“达州达惠保”继续优化保障责任,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为健康达州建设贡献力量。 为确保新年度参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当天上午,2025年参保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达州市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妇联、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平安产险等11家联合承保单位代表、运营平台宸汐健康代表共同参会。 参保工作推进会现场 政府指导,守护达州万家安康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程迎新表示,过去四年,“达州达惠保”累计赔付金额突破6500万元,个人最高获赔金额达115.7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保障范围进一步优化,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坚实、全面的风险保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波表示,作为达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州达惠保”在减轻市民医疗负担、推动普惠金融上作用显著。同时,监管分局对保险机构提出监管要求,期望其能够不断优化服务,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实惠与保障。 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阮洪涛介绍,2025年“达州达惠保”在延续以往投保宽松、价格普惠、保障全面、连续参保免赔低、带病可保更可赔等核心优势的基础上,聚焦参保人实际需求和医疗发展趋势,对特药目录和CAR-T保障进行重点优化:一方面剔除部分已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的药品,增补多款临床必需、疗效显著的高价自费药;另一方面,将129元优选款的CAR-T疗法扩充至5种,以提升高额特药…

    2025-04-22
    693
  • 2025年度“沪惠保”正式开启参保通道,升级国内外特药保障优化健康增值服务

    4月22日,2025年度上海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正式开启投保窗口,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监督,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协调,由中国太保寿险首席承保,联合国寿寿险、人保健康、新华保险、平安健康、太平财险、建信人寿、交银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8家保司共同承保。 自2021年推出以来,“沪惠保”始终坚持“政府指导、商业运作、惠民利民”原则,保障、服务历经多轮升级迭代,而今已步入第五个年度。 2025版“沪惠保”继续面向上海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开放,在坚持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的参保条件基础上,保费维持129元/人,五大保障责任项,仍包含责任一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包括自费耗材、药品、检查检验、治疗,不限目录),责任二国内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责任三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四海外特殊药品费用保险金,责任五CAR-T治疗药品费用保险金,起付线、赔付比例与上年保持一致,最高仍可享310万元医疗保障。 与2024年相比,2025年“沪惠保”实现“一增、一享”,保障责任力度更强,健康服务覆盖更广: 一增:进一步扩增国内外特药种类,药品适应症全部更至最新。其中,国内特药种类由原来41种扩增至48种;海外特药部分药品更新,维持28种;CAR-T治疗药品由原来3个扩增至4个。 一享:2025年度“沪惠保”服务体验持续升级优化,原有专属权益“全市2000+指定药房自费购药9折”、“三甲专科医生在线图文问诊专属优惠”可继续使用,新增原研药9折保供服务,线上线下购药需求场景全覆盖,满足不同人群健康生活需求。 为鼓励家庭参保,2025年度“沪惠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扩围,在支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投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多位近亲属投…

    2025-04-22
    642
  • 平安银行贷款电话服务怎么样?客户心声是行动的指南针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新征程中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目标任务,平安银行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高质量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聚焦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力。在实体经济融资的关键环节,平安银行贷款电话服务以独特的优势,成为了连接银行与客户的桥梁,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一站式、即时、专业的贷款服务体验。 响应实体经济融资的迫切需求,打造一站式贷款服务 平安银行贷款电话响应实体经济融资的迫切需求,通过这一电话平台,客户可以轻松获得贷款咨询、申请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无需繁琐的线下流程,只需一个电话,客户就能即时了解到各类贷款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利率、还款方式、申请条件等。专业的客服团队随时待命,耐心解答客户的每一个疑问,确保客户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无后顾之忧。平安银行贷款电话服务离不开多重服务优势的支撑,全天候的服务模式确保了客户在任何时间都能获得及时的帮助和解答,实现了“随时随地,服务在身边”。平安银行高度重视客户隐私保护,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安全,为客户营造了一个可靠的金融环境。 精准对接,金融服务送进“千企万户” 为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平安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平安银行深入了解了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为精准对接融资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平安银行贷款电话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银行与客户沟通的重要渠道。通过数据分析和技术手段,为银行提供了客户反馈和市场信息。 近年来,在AI技术快速发展之下,平安银行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智能客服机器人24小时在线,快速响应并处理客户疑问,提高服务效率。AI分析客户数据…

    2024-12-31
    3.0K
  • 政府指导,普惠乐山!2025年度“乐山惠嘉保”开放参保!

    为进一步完善乐山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2024年12月17日,由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指导的2025年度“乐山惠嘉保”正式升级上线。 乐山市人民政府、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等政府部门相关领导、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11家共保体成员单位代表、运营平台宸汐健康代表及媒体记者共同见证了2025年度“乐山惠嘉保”的正式发布。 坚持“为民、惠民”,纾解就医难题 “乐山惠嘉保”于2023年首度推出,凭借普惠的价格、带病可保可赔等创新惠民举措,收获了众多乐山市民的信任与支持,首年参保人数近37万,截至今年11月底,赔付金额近1200万元,最大赔付年龄101岁,最小赔付年龄5个月,切实减轻了参保人面对重特大疾病时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了托底保障补充作用。 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沙万强表示,“乐山惠嘉保”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极大丰富了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保障需求,切实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他强调,“2025年度‘乐山惠嘉保’的上线,受到市民朋友的热切关注和期待,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指导、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共同助力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沙万强) 惠民保障升级,增进民生福祉 2025年度“乐山惠嘉保”带着市民的期盼,暖心升级上线,产品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指导,延续惠民利民属性,一年保费79元/人不变,最高保障100万元,产品紧密衔接基本医保,覆盖医保内自付、医保外自费、特定药品费用三大保障,医保报完符合赔付条件的费用可再次报销。 此外,为更好减轻乐山市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健康人群的获得感,本年度产品持续升级:一是降低职工大病医保参保人医保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

    2024-12-17
    3.6K
  • 《中国审判》以最高法判玖富为例:平台系合规信息中介非借款人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出版社主办的国内最具有权威性的法制期刊—《中国审判》2024年刊发题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模式法律关系的认定》的专题报道。通过全国法院已生效审判案例甄选,《中国审判》总第341期“司法前沿”以经中院、省高院、最高院三级法院审判的“王某某诉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为行业经典案例,深度剖析“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出借人王某诉某某平台,裁定北京某某平台系信息中介,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案的最终裁定。对全国各级法院类案审理具有指导参考意义,避免部分法院法官依据各自理解,产生同案不同判甚至枉法裁判的乱象。 笔者作为长期观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诉讼案件判决的法律从业者,通过案例比对了解,《中国审判》报道中引用的判决案例,正是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的王某某诉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裁定案,经查询核实,初审终审再审的案例号分别为:【(2022)豫15民初13号】【(2022)豫民终853号】【2023最高法民申778号】。 出借人王某某起诉玖富普惠平台案件回顾如下: 2014年,出借人王某某经由北京玖富普惠公司平台相关APP,选择标的将资金借给第三方借款人,后因借款人逾期导致王某出借资金无法及时回收,王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玖富普惠平台,要求还本付息和支付逾期利息。当地基层法院认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涉及国家行业清退政策以及影响面大,向当地中级法院申请提级管辖,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进行一审即初审。从法律程序来看,如果没有中级法院提级管辖一审,此类金额案件不会到省高院终审以及到最高法进行再审。因此,笔者观察,王某诉北京玖富普惠公司这个案件是目前P2P行业内唯一一件由最高法进行裁定的案件,其前沿性、权威性自然与其他案件不可同日而语。 根据裁判文书网上该案判决原文如下:中级法院一审裁定:王某提供的借款均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借款人(案外人),无证据证明玖富普…

    2024-11-13
    3.6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