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效混合:各取所长,相得益彰
海外交易所的混合交易模式目前主要有三类:
一是在订单层面。同一个产品有两个订单,一个采取竞价撮合的模式,另一个采取做市商模式,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
二是在产品层面。针对同一产品采取竞价和询价相结合的混合交易模式,例如德意志交易所。交易活跃的商品采取纯竞价模式,不活跃的除了竞价,还要求做市商提供流动性,把投资者的订单和做市商的报价放在同一订单中撮合成交;
三是在交易所层面。针对不同产品分别采取单一竞价或询价模式,但就交易所整体而言,采用多种交易模式但由于不针对具体产品,不涉及流动性的融合,所以不算真正意义的混合。
个人以为,中国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应该参考借鉴第二种混合制模式,即以竞价交易为主,以询价交易为辅,再融合协商交易。
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我国监管部门的主要要求之一就是将开发客户的会员与做对手交易的会员完全隔离,以避免利益冲突导致的违规经营和客户权益受损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新的混合交易模式,即将现有大部分综合会员改成中介性质的经纪会员,它们只拿手续费收入,然后在场内引入一部分实力雄厚的做市商来提供流动性。
同时,混合交易模式可有多样化的设计空间。混合交易模式主要结合了竞价、询价、协商交易以及创新的“点对点”交易模式,通过模块化的系统设计,实现多样化的混合制交易模式。在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时,可做到灵活的“无缝”切换。
之所以要如此,原因之一在于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主流的交易模式是竞价,适合中小投资者较多的状况。同时,竞价交易的透明度高,可有效避免客户纠纷、社会舆论和监管压力。
二是因为相对于成熟的上期所和上金所,新兴的交易市场面临着如何吸引投资者、创造流动性的问题。对24小时交易的品种而言,纯竞价模式更容易导致类似上金所那样的在某个时段的流动性不足,甚至会产生价格被暗中操纵的问题,这就需要询价交易提供必需的流动性。
“混合制”可以中央撮合系统为主,引入询价交易模式来活跃流动性,并允许在多个交易所之间进行撮合。这种方法可以极大地拓宽交易容量,降低会员风险,实现会员单位不同的业务需求。
第三,调整为“混合制”模式,会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监管部门向来重视现货电子市场基于现货、服务实体经济的特征,采用混合交易模式,能满足实体企业的大宗现货交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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