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亏损源于制度设计
这些交易平台做了交易制度和客户筛选等体系性的安排。这是这种交易制度最隐蔽、最有欺骗性的部分。
具体的制度手段有:不对等的交易成本负担:作为对赌的双方,仅客户承担交易费用,会员不承担交易费用,并且客户还要向会员支付交易手续费和延期费;不对等的保证金比例:会员可以用“1:5”或“1:8”的比例与客户整体对赌;高的杠杆比例:为尽快促成客户亏损,这种交易往往加大保证金比例,让客户高速裸奔;制定高昂的交割费用,阻止客户提货或者交货;极小的下单和持仓限制,防止会员承接大单。
延期费是保证客户整体必然亏损、会员群体必然盈利的一个关键制度安排。客户只要持有仓位隔夜,不论是买持仓还是卖持仓,都必须向自己的交易对手——会员缴纳“延期费”。
延期费起到的作用有两点:确保会员能稳定获得收益;增加客户中长期持仓成本,促使客户频繁做短线交易,增加客户交易成本和交易亏损概率。
媒体曾经做过分析:假设一个客户持有A资金量,以一半资金持有仓位;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延期费率为0.02%(万分之二)。
客户交易金额=(A/2)×(1÷8%)=6.25A
客户每年需缴纳的延期费=6.25A×0.02%×360=0.45A=实际动用资金的90%。仅这一点,就几乎可以保证会员稳赚不赔了。
这意味着,只要一个会员有大量客户,而且每天有大量资金做隔夜交易,那么,一年下来,这个会员就无偿获得了客户在过夜交易中实际动用资金的90%。
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管
作为有形的交易市场,交易平台首先应遵循市场原则。不论如何创新,交易平台偏离市场原则,则会诱发各种骗局。
一个合格的交易平台,必须要具备以下基础特征:价格是内生的,是通过所有交易者相互竞价产生的。这就要求,任意交易者都可以报出自己的买卖价格,任意两个交易者都有达成交易的可能;交易市场可以实物交割方式,完全连接到外部实体市场。
从这个原则出发,笔者认为现货交易市场平台的制度创新是反市场的,其本质是一个作弊的赌场。
这种交易骗局早已经被业内认知,迟迟没有被清理的原因,在于我们的监管政策有待加强。
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将地方交易所的审批监管权下放到地方政府,证监会失去了对交易所的执法权,是造成这种骗局交易迟迟得不到清理的直接政策原因。
近年来的事,让人有理由怀疑,地方有各种动力支持纵容伪市场化的“创新”交易所。
当前,在信息互联网化、物流仓储手段极为便利的客观环境下,这些交易平台的成立与发展已经不是一个区域内的事情,而是可以直接影响全国范围的事情。
从性质上看,交易平台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它是全社会的最基础环境平台——市场。国家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收回地方审批和监管权,增强监管能力,从而真正推动贵金属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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