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窝团被指“坑钱团”:骗取合作商家年费

经过网络调查发现有很多商家都有相同的经历(窝窝团不按合同履行其应尽义务且拒绝退还商家缴纳的高额费用),窝窝团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造成数以百计的商家受害,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重视并介入调查。

经过网络调查发现有很多商家都有相同的经历(窝窝团不按合同履行其应尽义务且拒绝退还商家缴纳的高额费用),窝窝团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造成数以百计的商家受害,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重视并介入调查。

为何号称国内第三大团购网站的窝窝团成“坑钱团”?

笔者随机联系了几个受害商家,根据他们的描述,笔者发现他们都有一段极为相似的经历:

首先,一位号称窝窝团招商业务员的人跟商家联系并鼓吹窝窝团拥有多么巨大的流量,能给商家带来如何多的成交订单,并承诺入驻后给予怎样的活动、广告、推广资源,诱导商家与其签署《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完又催促商家缴纳1-3万多元不等服务费及保证金,待商家付款后经过漫长的商品上线周期后发现55tuan.com根本就没有窝窝团业务员所说的那么大的流量,且之前承诺的活动、广告、推广资源也没有兑现。商家要求终止合作并退款遭业务员拒绝,其后这些业务员竟离奇“消失”,窝窝团官方回应:该业务员已经离职。

这时商家们才恍然大悟,自己不过是被窝窝团设局演的一出双簧给骗了,高额的服务费跟押金退款无望,投诉无门。

以下为几个具有代表性商家的访谈笔录:

南通旗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320682000386987),2014年6月9日与窝窝团上海站业务员孙某和运营总监解某的诱导下签订《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协议期为1年,银行转账缴纳了专卖店全年代运营费27000元,物流保证金5000元,共计32000元。(合同编号:SS.G0003495)。

自商品上线到现在,该公司在窝窝团销售不超过十笔交易,且承诺的广告资源、活动资源窝窝团也一直没有提供。为此,该公司在9月18日向窝窝团上海站运营总监解某提出退出窝窝商城并结算退还钱款,而解某多次以出差、开会为由一直不给予答复,后推说自己已经离职并让联系窝窝团上海站业务员代为办理,至今没有收到上海任何电话。后来在新浪微博上发微博维权,收到窝窝团400售后电话就是一直说不好意思、对不起这样的题外话!并不干实事!

序号 窝窝团入驻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窝窝团业务员 签约时间 签约地区 合同费用
1 南通旗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吴先生 13776935777 SS.G0003495 孙某、解某 2014.06.09 上海 32000
2 佛山市顺德的卢贸易有限公司 陆小姐 13630116813 SS.G0002231 邓小姐、朱庄煌 2014.04.14 广东 30000
3 莆田市城厢区君贵贸易有限公司 林敏 13959509308 SS.G0003611 黄志巍 、李炜 2014.07.28 北京 32000
4 深圳市贝贝贸易有限公司 汪宝满 13352912639 SS.G0000017 龚先生 2013/11/19 深圳 32000

从2014.07.28签约到现在窝窝团运营不力,我商家才卖了1双鞋,让人欲哭无泪。而且,窝窝团业务员夸大数据,我商家备货十几万,实在是被骗得倾家荡产。要求窝窝团无理由退款32000,并赔礼道歉。

4 深圳市贝贝贸易有限公司 汪宝满 13352912639 SS.G0000017 龚先生 2013-11-19 深圳 32000

窝窝团夸大数据诱导商家入驻,交纳费用不干实事。遇到商家终止合同要求退款就玩人员失踪。让商家维权无门。在微博上指责窝窝团,还收到窝窝团地区公司电话恐吓,让商家禁言。

投诉内容:

1、窝窝团《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中没有商家因故中途退出的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在网络交易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但窝窝团的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商家不能中途退出,更没有规定商家退出后的费用清算、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因为该协议制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斥霸王条款,当属无效协议。因此,窝窝团理应同意商家退出窝窝团商城的要求并退还商家所缴纳的相关费用。

2、窝窝团《窝窝商城物流商品类商家平台合作协议》中结算方式明确:每月15日之前对前一个自然月的消费总额进行核算,扣除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结算给商家。但自2014年4月23日商品上线至今,窝窝团并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没有给公司结算任何款项。也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无视商家的合法权益,视协议如白纸,毫无信用可言。

3、窝窝团投诉渠道信息不公开。窝窝团官方网站上根本找不到商家投诉电话和方式,只有一个400客服电话,不能解决商家投诉问题,商家和窝窝团联系的唯一方式就是和联络员联系,在窝窝团网站找不到任何沟通和反馈途径,导致商家维权极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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