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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想说爱你真的好难
现货何去何从?很多人都谈到要完善投资者门槛(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落实)、加强现货平台路在何方? 笔者接触该类纠纷包括现场投诉处理、出庭应诉已两年有余,拟结合庭审实务情况,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同时也谈谈非法经营罪实务上的一些问题,望借此抛砖引玉同时也能对平台工作人员有借鉴之处。(刚接到消息称: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将某国资交易平台组织的非法期货) 现货庭审情况 一、从原告的角度展开: 原告诉请法院判定以交易平台、银行、会员单位排列组合式承担或连带承担返还损失款并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由于原告一般不在交易平台住所地,一般会把原告所在地银行拉入并作为创造新的管辖连接点,争取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来审理,也因此产生新的管辖权纠纷。 但是截至目前,裁判结果对交易平台不利的地方主要集中在江西、甘肃、上海等地。因此,拉入银行除了减少诉讼成本外,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请务必坚信司法公正。 (一)原告在庭审时陈述的事实无非是: 1、欺诈诱导开户; 2、承诺收益; 3、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是“类杠杆比例、提高延期费、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发售市场领域); 3、诈骗罪或交易品种未报批报备,正接受违规整改); 6、媒体报导的有关类期货、诈骗等问题展开。 (四)原告所能提供的法律法规有:国办发〔2012〕37号、国发〔2011〕38号以及证监发〔2013〕74号、京政发36号文(依省份差别提供该类文件)等,目的是诉请法院判定交易行为无效,进而拿到损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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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判决省级现货平台涉案交易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无效
11月1日,国内第一财经等多家媒体刊发了在济南一审宣判的津贵所组织现货期货交易,交易无效。早年北京恒泰大通一案也被定性为交易无效,不过恒泰大通并未获得省级批文项目。 从连续的二例案件被披露判决书来看,过往电子交易专家杨博和龚磊先生就撰文《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判例 终结现货电子交易纠纷裁判乱像》(下附)痛声急呼。 过往由于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不专业,经常错误的裁决,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极大的影响了社会公允。从济南、北京的判决来看,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该组织各地法院进行培训,公布了典型判例。同时这几日密集的案件对外公示,也在十九大会议后吹响了对于互联网金融案件管理将从严从重的管理的态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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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致“网络投资诈骗”可能受害人的函》
微博博主龙行天下77880066分享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的一个公开函件,从文件内容来看,该文件应该为6月、7月左右发布的函件。 该函件内容来看应为全国首次警方提供报案材料模板的函,预示着国家对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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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FCA平台套牌泛滥,即将遭遇清洗,大量平台或被监管清理!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中国市场备受追捧的英国AR牌照!国内大量存在的打着AR牌照的平台,或将遭遇监管层血洗,套牌、假冒FCA监管平台出局危在旦夕! 真正受到英国FCA监管的全牌照平台,终于迎来正名的曙光!这是英国监管层的胜利,也是中国外汇行业多家号称FCA监管的平台,AR牌照被取消。该消息在行业内被广泛传播,但在业外并不为投资者所知。不少平台开始裸奔,运营在毫无监管的危急状态下!一旦平台出现风险,客户资金将毫无保障,只能听天由命。 没有监管,你的资金只能裸奔!你的资金安全,只能靠平台老板的自觉! 英国FCA监管,分为三种监管牌照。它们分别是: 全牌照监管; AR牌照监管; EEA牌照监管; EEA牌照,实际上算不上英国监管。因为有着塞浦路斯监管牌照的平台,都会自动获得一个EEA牌照的身份。好在现在投资者已经都普遍具备了这个意识,没有人再去谈EEA牌照了。 正统的英国FCA监管,实际上指的是全牌照监管!全牌照又分为MM牌照两个小项。不过对于交易者来说,是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是:扮演FCA直接监管经纪商代理的一家公司或个人。 对于主体经纪商来说,必须充分考察一家公司或者是个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成为AR。主体经纪商和AP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不过,对于中国人而言,这都不是事。找个英国代理注册记账公司,直接把监管要求的资质全部办理下来,一张名义上符合AR所有规定的牌照,就这样下来了! AR是否有自己独立的运营和业务、如何处理客户交易、以及从主体经纪商获得多少权限,这些法律环节的东西,都有代理公司帮你做好。这都不是事! AR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介绍型AR(introducer appointed representative/IAR),它仅将客户介绍到主体经纪商。 还有一种是独立运营的AR。独立运营的AR使用自己的品牌开展业务,它需要获得FCA的授权,即拿到AR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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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二元期权法案将于2018年生效,却遭大幅改动
10月22日,也就是以色列议会冬季议会开幕当天,以色列《期权法》是由以色列证券管理局ISA起草。该法案针对以色列经纪商提出要求,因此一些以色列二元期权平台提供商试图通过游说来取消其中一些些重要条款。 最初ISA的立法措辞是,以色列经纪商需要在其接管客户的管辖区域获得许可,方可提供差价合约或二元期权交易。但是,这部分最终被删除。 最初的提案认为:不论是针对以色列居民还是外国客户,以色列范围内所有的二元期权业务都被视为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两年徒刑;也将被视为违反以色列的反洗钱法律,可以进一步延长监禁时间和加重罚款。 最初提案表示,新立法涵盖二元期权经纪业务的任何运作: ①提供运行经纪业务所需的软件服务, ②为二元期权交易提供的支付服务, ③二元期权业务的营销行为, ④联系客户以及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为。 然而,7月31日,以色列议会改革委员会在耶路撒冷举行了听证会,二元期权法案被大幅改动。此次变动后,只要产品不在二元期权狭义定义范围内,以色列外汇和差价合约经纪商便仍然可以继续向世界各地的客户销售任何产品,并且未提到是否需要获得当地管辖区的许可。 事实上,现在很多二元期权经纪商都将自己重新定义为数字货币的ICO骗局,为尚未建立的企业筹集资金。 但另一方面,此次立法(明年1月份)将有可能结束以色列二元期权平台。正如环球汇讯前期所报道,由于预期法案成为法律,一些平台提供商如TechFinancials Inc(LON:TECH)在以色列缩小规模,并将工作转移到塞浦路斯和乌克兰等地。 而二元期权仍然是中国和远东等部分地区的热卖交易产品,其中大部分交易都发生在以色列的这些平台上,可能剩下的二元期权平台公司将会将其业务搬迁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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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必备:史上最专业最权威的反诈骗宣传课程解读
你做过终结诈骗的“傻逼值测试”吗?在公众号“联系我们”菜单中的“测测”模块(选题与答案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很多人测试完都对自己的成绩大跌眼镜,觉得自己的分数和防诈骗能力不符,应该是答案错了。其实答案并没有错,错的是你的自信。每个人都觉得骗子离自己很远,没有人会认为自己傻,而这恰恰是骗子能够诈骗成功、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防诈骗之势 当前已进入抢钱、而不是骗钱的时代,诈骗形势之严峻,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诈骗已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一个躲不开、绕不过的坎。 点个短信链接银行卡的钱就没了,刷个二维码手机就中毒了,去餐厅吃个饭刷个卡、卡就被人复制后异地取款了,接个电话以为老板让转钱结果是骗子,明明是移动公司发来的手机积分转话费却被证明是骗子发来的,老师说女儿生病把钱打到医院却发现女儿好端端的回家了…… 几乎每个人都被骗子骚扰过、每个人都遇到骗局,而会不会被骗,主要取决于你识别、防范诈骗的能力。 (一)诈骗历史变迁 诈骗是一种传统犯罪类型 从信息角度看,这个世界就是由真相和谎言构成的,两者就像太阳与月亮、白天和黑夜,永远相伴相随。因此,诈骗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是像盗窃、强奸一样,是一种最古老的犯罪类型,伴随着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 诈骗犯罪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与时俱进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化社会,诈骗的犯罪形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街头诈骗走向互联网+诈骗”已成为当前诈骗的主流形态,占到整个诈骗案件的80%以上。这就像360e租宝、贵金属、传销这类涉众型、大规模的诈骗,如果全部算上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诈骗区域化、产业化、集团化趋势明显 一是区域化 由于同一个区域诈骗分子之间互相“传帮带”、交流犯罪经验,全国出现了多个诈骗专业县、专业镇、专业村。 在去年2月份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就点了7个诈骗重点市县的名,从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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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津贵所”事件:有现货没交割的尴尬
昨天各大财经媒体的一篇报道震动了行业人士,业内著名的天津交易所(以下简称“津贵所”)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组织投资者进行赔偿。 判决主要理由包括涉案的192笔交易均无任何分散式柜台交易带有实体经济没有积极作用。 多个“回头看”工作相关文件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黄金交易所的TD业务机制来看,延期交收并不限定交收期限,这也符合民事经济领域法无禁止可视为许可的立法精神。至于津贵所的交易机制是否确定不构成延期交收,因未看到一审判决全文,故对于历城区人民法院是否对于延期交收的概念做出依法归纳和认定,尚在观望和期待中; 2、个人投资者的交收困境,一审判决称在面对15手一单的大额交易时,个人投资者不具备交收能力,交易场所是否应该考虑降低交易数量,引入上下游产业配套交收?个人投资者也会购买实物商品,现实中上海黄金交易所就具有大量的个人交易者,但如全部都是大单交易,个人投资者是没有实物消化能力的,但实体企业可以。商品类交易场所建立的初衷就是促进实物交收,帮助实体经济发展,上下游企业可以据此套期保值,降低企业成本或提高企业收益,有此初衷并为了解决个人投资者实物交收的问题,实体企业应该被引入交易体系并且扮演重要角色,实体企业按照交易场所的价格进行了交收,本身也是对交易场所的价值进行肯定。 据报道,津贵所已准备申请上诉,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内容还尚未生效;即便生效,因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地方法院针对个案所做出的判决是否有普遍指导意义,还需进行探讨。笔者谨针对判决理由提出部分个人观点,或有糟粕,或有裨益,供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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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可能存变数?津贵所将上诉,将引发怎样的连锁反应?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贵金属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现货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 11月1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组织非法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已经从源头、龙头企业开始着手。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在国内为全国首家白银现货,先后总投入约130万元,成交192笔,共亏损约91万元。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到原告的投资时间为2011年至2012年,一般以民诉案件来看,一般的案件追溯时间为两年,而该案件已经追溯时间已经为5年了。所以该案件并不是以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来定性。 3、该案件要求赔偿的为交易场所,而非交易场所贵金属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这个案件更是具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供借鉴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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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回应被判“非法经营期货”:正在准备上诉事宜
声明称,近日交易所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鲁0112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现交易所郑重声明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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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震荡中线向上 白天播种晚上收割
美日的特点一般都是亚洲时间回调,欧洲时间上涨一点点,美国时间会出现震荡,随后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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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俊:商品现货行业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王杰,一个当年叱咤风雨的音乐人物,可却被小人暗算,不得已告别乐坛,至今似乎还是没有找到当年毒害的凶手。今年商品现货行业的破坏者是谁,我们不应该不清楚吧! 金九银十已经完了,也标志着今年也基本完了。根据之前期货、证券或国外的模式根本无法满足支撑商品现货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一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交易所组织投资者90万元。 这个是昨日圈内传得比较火的一侧现货行业消息,当我仔细反复阅读以后,得出的信息是:投资者真正起诉或被判赔偿的是会员单位,而非是天贵所。这个让我想起我去年曾经写过关于为什么清理整顿要从会员代理着手,虽然此案件对天贵所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天贵所也很难抛开关系。 按照清理整顿的速度或者效果来说,首先从商品现货平台开始清理整顿,肯定是速度最快而且是最有效的方式,并且全国登记在案的商品现货平台可以从各监管机构直接调出数据,然后逐个约谈问话就可以解决问题。 但是,商品现货清理整顿之际,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而天贵所可能是第一个被起诉成功的商品现货龙头平台。有人说要想得到天贵所的全额赔偿,绝无可能;也有人认为这个判决对商品现货行业来说是一件意义非凡的里程碑……但是,无论哪种说法或者观点,都改变不了商品现货清理整顿将会长期进行下去的步伐。 最后我对于此事件,我想说就一句话:在没有公布最终结果之前,一切都不要去猜测。 《反黑》这部网络警匪剧,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看完了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最近关于香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警匪剧不少,而里面其实传递一个同样的信号:规则与制度。 商品现货行业很多破坏者,就是哪些打破制度与规则的人,所以行业的清理整顿一定是必须的,不然投资者的公平健康的投资环境这么保护?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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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判决或许利于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核心提示】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交易模式实质上是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 11月1日,天津交易所(下称“津贵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近日我所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鲁0112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的声明,声明称:“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津贵所自成立以来一贯合法合规经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所将提起上诉,并正在积极准备上诉事宜。” 在津贵所发布声明前一天,一篇名为《首例!天津期货交易》的报道引发了行业的大讨论,此篇报道写到: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投资者90万元。 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模式实质上是非法期货交易,涉案的192笔交易无任何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且涉案交易一笔多达15手(15千克/手),普通自然人投资者不具备交割能力。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虽然从单个客户角度,涉案交易采取会员与投资者间一对一对赌方式,但从津贵所130多家会员公司角度,是集中了众多客户参与交易,属于分散式柜台贵金属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这个案件更是具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供借鉴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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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的经典模式终结?石油货币们正和油价脱钩
投资者欢迎,在这样的情况下,油价上涨并未对卢布产生什么影响。 而加拿大的情况也类似。今年6月,加拿大加息,自那之后,加拿大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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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西南大宗宣布退市 11月13日将关闭出金通道
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系统下线公告。公告称,由于国家政策、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相关合作银行单方面终止业务合作等原因,导致市场不景气,商品交易不活跃,根据发行商的要求、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项目签约及授牌仪式在贵州修文县举行。项目总投资2亿元,分三期投资,建设周期为5年。当时的规划是,建成后将提供大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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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贵所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或将引发连锁反应
据一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交易所组织投资者90万元,详见《重磅!行业老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该官司已经在交易场所领域引发热烈讨论,或将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虽然为一审判决,目前津贵所表示将上诉,二审庭审或将长路漫漫,短时间不会有结果,胜诉的可能性一般也不大。 该起判决有几大看点: 1、该案件为交易场所龙头企业案件,预示着国家贵金属交易所在国内为全国首家白银会员单位。此前一般案件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会员单位,而此次为交易场所。当然投资者一般都是以诉讼会员单位为第一被告,交易场所为第二被告,有时候也有案件把银行等作为第三被告。 4、案件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判决,而非天津的人民法院,在案件之前应有法院起诉的属地的之争。 5、投资者状告5年前的投资案件,曾经的津贵所会员单位或易手或停业或注销,或许由于该原因投资者无法状告本应为第一责任方的会员单位,才状告交易场所,而目前国内各交易场所也有大量的会员单位已经企业注销及无法联系,这一责任是否需要交易场所承担? 6、案件的定性为“组织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