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作篇
第一份监管关于风险的提示
2011年8月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是行业内首个来自监管层面的风险提示函。
该文件提及,这种借贷业务主要存在七大风险:
①干扰了宏观调节;②业务的合法性很难界定;③业务风险很难控制;④修饰性描述过多影响金融机构口碑;⑤监管部门不明晰;⑥信用风险高,贷款不良率高;⑦部分房产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八部委调研互联网金融关注P2P网贷
2013年8月,由国务院授意组建,央行牵头,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财政部等八部委共同组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的调研团,上海、杭州两地进行调研。

8月13日,时任央行副行长的刘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行业起到了巨大的推进和推动作用,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应该鼓励和包容。并强调:“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碰,不能击穿: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决策层视野,体现政府开放心态、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执政理念和坚定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以及鼓励创新发展的总原则,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将正式进入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并有望得到名正言顺的市场定位和决策层重视。
互联网金融最巅峰的浪潮即将来临。
第一部行业基本法
由央行牵头,十部委在2015年7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是行业第一部基本法。
该文件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此意见明确P2P网络借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国字头”自律组织的成立
2016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黄浦区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首个“国字头”的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2014年4月3号,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支付清算协会等牵头组建,并获得国务院批复,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仪式上,协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会员代表对协会章程、自律公约、倡议书、会员机制等协会基本制度进行审议表决,并提出拟任理事会员候选单位名单,其中包括了陆金所、宜信等20余家网贷平台。
此后,自律组织在行业规范中的作用逐步凸显,包括出台各种办法:包括建立行业白名单、成立风险缓释基金、建立催收联盟、投诉中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对行业进行自律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出指引、引导平台有序清盘等,对行业正向发展具有显著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