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A新规

  • ESMA确定新规日期:8月1日起,CFDs产品杠杆最高30:1

    欧盟金融监管机构差价合约和期权——从2018年7月2日起,禁止向散户CFDs)——从2018年8月1日起,限制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或出售差价合约。 这一限制措施涵盖了: 开仓杠杆上限; 基于每个账户的AIjoor表示: “ESMA今天采取的措施将为欧盟投资者提供更大力度的保护。首次对差价合约(CFDs)执行限制措施,将确保投资者不会遭遇亏损大于投入的现象,也限制了杠杆和激励措施的使用,并为投资者提供可理解的风险警告。 ESMA禁止提供商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或出售二元期权,这解决了由该产品特性(高投机性复杂性)引起的重大投资者保护问题。该措施适用于全欧盟地区,这是解决投资者保护问题的最合适方法。NCA将监测这些措施在应用过程中的影响,并将与ESMA一起评估下一步需要采取的行动。” 现在,笔者带大家一起梳理关于CFDs产品具体的限制措施: 3月27日,ESMA发布官方公文表示,最终的FCA官网发表声明,支持欧盟嘉盛和IG等纷纷发表自己对ESMA新规的看法。 针对CFDs产品的限制措施包括: 《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第40条规定,ESMA采用的产品干预措施包括: 主流大宗商品和非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10:1以内;单个加密货币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2:1以内; 按账户基准计算保证金平仓规则。最低保证金比例为50%,这将标准化要求供应商关闭一个或多个零售客户的开仓; 基于每个账户的负余额保护。这将为零售客户的亏损提供总体保证限额; 限制交易差价合约的奖励(如存款奖金); 标准化风险警示,包括披露差价合约供应商的零售投资者账户亏损的百分比。 就接下来的步骤而言,MiFIR给予ESMA三个月或以上的时间实行临时干预措施的权力。在三个月结束之前,ESMA将审查产品干预措施,并考虑将其延长三个月的必要性。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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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盟ESMA监管新规正式敲定:外汇杠杆最高30倍 禁止二元期权

    在公众咨询期结束一个多月后,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杠杆交易监管提案与原来的建议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在CFDs)方面,ESMA的干预措施包括:个人杠杆限制在2:1至30:1不等,杠杆限制随标的资产的波动性变化而发生改变。其中: 主流大宗商品和非主流股指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10:1以内; 单个加密货币CFDs产品的杠杆限制在2:1以内; 禁止保证金平仓规则。 英国监管机构期权的公司。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已同意该项针对向欧盟(EU)散户投资者提供差价合约(CFD)和二元期权的监管措施。商定的措施包括: 二元期权——禁止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或出售二元期权; 差价合约——限制向散户投资者推销,分销差价合约。这一限制包括:杠杆限制开仓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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