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要注意几个误区
1、硬性把现货电子盘交易和非法期货划等号
现货电子盘交易交易的是大宗商品此刻的价格。期货交易的是未来某一时间点某种大宗商品的价格。两种交易都是交易商品的所有者权益,并非直接的商品,只有在交割的时候才会体现钱与物的交换。现货电子盘交易的大宗商品可以根据自己认购的现在的价格进行交割,期货交易的交割只能在既定的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才能够发生。
其实这和股票没有多少区别,投资者现在炒股并不交割摸得着看得见的纸质票据,而是电子记账的权益。
2、硬性把现货电子盘交易和钱货交易区别对待
现货电子盘交易的是现货的所有者权益,并非现货本身,钱货的线下交易无法实现权益的快速转换,不利于流通。但是没有货物的转移并不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只用传统的钱货交易思维看待金融流通,是极其落后的观念。未来货物在仓库里,权益可以无数次易手,只有需要交割的人才会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适当量的交割。目前的很多平台都增加了或者强化了现货的交割功能,客户提出交割其实是能够实现的,只是炒作者多,交割者少而已。
3、认为有分析师故意喊反单造成客户亏损
很多媒体都有过相关的报道,其实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如果分析师有水平故意喊反单且准确率极高的话,客户反向跟单则必然大赚,同时他也就不要做分析师了,自己搞点钱自己做就行了。
4、认为分享客户亏损即有罪
营销公司的收益并不是直接来自于客户,不是骗取客户的资金,而是和现货大宗平台达成了收入分配协议,收入来源来自于现货大宗平台。是按照现货大宗平台的交易机制获取收益的。
股市上也是大部分客户是亏损的,其实所有的投机性质的平台上大部分客户都是亏损的,这是行业的特性。投资者也大都知道,他们选择投资的重要原因是因为看中了有赚更多钱的机会。
正规的现货大宗平台对于投资者其实是公平公正的,客户有赚钱的机会也有亏钱的机会,很多客户其实都经历了赚赚亏亏的反复过程,关键在于他有没有在赚钱的时候出局,如果赚钱的时候出局了,他其实就是盈利的,而且很多会赚的很丰厚。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客户是赚了钱出局的。
只是有一个怪现象需要重视:客户赚钱了偷着乐,亏钱了就闹事维权找政府,这是极其恶劣的有失诚信的行为。
5、认为宣传平台能够赚钱即是夸大
人们都容易选择性聚焦,认为所有的客户操作现货大宗平台都是亏损的,其实不然,专业的操作者赚钱的大有人在,且有的高手赚钱非常多。
规范的有省级批文的现货平台原则上是没有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私自操控后台的,客户都是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交易,认真学习的人确实有实现盈利的可能性。正规经营的公司一定能够拿出很多客户实际实现盈利的证据。
因此宣传平台能够赚钱并不等同于夸大欺骗,在有人能实现的盈利范围内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的展示行为也并不构成夸大欺骗。
关键的问题在于客户赚钱了能否顺利的实现出金,只要客户的资金进出是自由的,赚了钱也可以拿走,就不能轻易定义为违法违规平台。
6、对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先定性再找证据甚至引导证据
中国的民众大多对政府存在敬畏心,所谓“民不与官斗”,这其实是对政府工作的讽刺和对公平正义的无望。
现在很多执法机关采取先给嫌疑单位或嫌疑人定性再努力补充证据的做法是非常欠妥的。容易给执法人员本身带来压力,他们是为了证明既定的目标在工作,而不是尊重事实根据证据来对嫌疑单位和嫌疑人定性。由此,就会产生“为了做而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做法。甚至出现引导证据,严刑逼供的做法。这样做是容易造成差错,容易扭曲法律的,且社会影响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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