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邮币卡T+5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38号文

证监会主席助理、打非局副局长李志斌表示:交易场所交易模式调整为T+5并不仅仅针对邮币卡类交易平台,这是国家政策(37、38号文等)的明确规定,全国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必须执行。

6日下午,证监会主席助理、打非局副局长李志斌现身,就投资者相关诉求给予了正面回应,其表示:交易场所交易模式调整为T+5并不仅仅针对邮币卡类交易平台,这是国家政策(37、38号文等)的明确规定,全国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必须执行。从执行情况来看T+5有其必要性,T+0对老百姓伤害太大,因此需要规范。

现场有群众提问,“13年就出来的第一家邮币卡交易场所,其后3-4年间又冒出了120多家,政府不审核吗?”。李志斌表示,这是地方金融局的事,证监会没有监管责任,只有协助全国政府执行这个文件的职责。他表示,政策并非仅仅针对权益类商品的清整,而是包括商品类、文化艺术品类等各类交易场所。

随后,文交在线发表专访清整工作有关人士的文章补充释疑。其中关于”一些平台违规了,为什么后面还会通过验收工作”,该相关人士表示,邮币卡电子盘是2013年的产物,与第一轮清理整顿几乎擦肩而过,2014年开始的第二轮清整因为个别地方资金还没有验收,所以称为”回头看“,是第二轮的延续。而一些邮币卡类交易平台只是取得批文,部分通过验收的交易场所在验收时积极整改,验收之后却利用合法身份二次违规经营,并没有严格遵守38号文等要求,这里面有历史原因也有监管上的原因。而至于“T+5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该人士表示,法律依据是38号文,T+0为集中交易和涉众提供了充分条件,因此是个绕不过去的坎。

从现场来看,此次证监会的正面回应令大家泼了一场冷水,也使得目前”保持T+0交易方式“的希望变得十分渺茫。如今北京地区的主流邮币卡类交易所已经全部停盘清整,福丽特新系统更是变更为“现货商城”,而南京、南方、中南等各地的行情也是不容乐观。我们不能否定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为了规范行业,正面发展,只是T+5将使得整个行业获将面临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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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1 条评论
  1. 梦落凡尘

    监管对的,但T+5害死百姓

    2017年7月15日 0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