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笔者在中国知网数据库查阅文献过程中偶然发现一篇关于现货商品交易所的报道,题目叫:中国商品交易的:世界级制度”。
然而,对于报纸报道的这“项世界级制度”,即现货连续交易制度,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31号文件指出,该模式具有以下特征和违规问题:
一、特征
现货连续交易,或称现货延期交易、现货T+D,这种模式在中远期现货交易模式上演变而来,也是一种杠杆交易,允许投资者通过每日支付一定费用将交割期限无限延后,并可以通过平仓离场免去交割,交易对象实际上市抽象出来的符号和合约,实践中交割率极低。该模式以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成交,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汇聚于交易场所,由交易场所按照一定的成交规则予以自动撮合配对。除允许无限延期交割外,该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极为类似。
二、违规问题
上述交易模式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关于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规定。此外,其具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以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的期货交易特征。
笔者进一步搜索,发现关于商品现货交易所的夸张式报道还很多,标题一个比一个高大上,动不动就是诞生首个中国价格,打造定价权、促进产业升级、卖向全球、开启新时代等等。
媒体在报道这些交易场所的时候,用尽了溢美之词。然而,现实中的交易场所却没有这么光鲜,网络上充斥着关于这些交易场所的投诉、诉讼甚至被立案侦查的消息。部分交易场所对实体经济所发挥的作用与媒体的报道简直是南辕北辙。
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在2011年底出台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为了推动该文件的落实,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这两个文件是国家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的纲领性文件。
这两个文件出台之后,国务院又建立了包括证监会、最高法、最高检在内的20多个部委组成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对各类地方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
2013年底,清理整顿工作告一段落,按照国务院38号文的规定,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的交易场所进行管理。但近几年来,各省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大量批准设立各类交易场所,主要是以贵金属、原油、农产品等为交易对象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正规交易场所在一千家左右,那些没有经过批准的交易平台更是无法计数。经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虽然持有省政府或省政府相关部分出具的批文,具有形式上的合法身份,但有相当一部分交易场所在经营中严重违反了国务院38号文、37号的规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
当然,实践往往先于理论,很多花样百出的所谓创新,一般人往往也很难分清其本质。个别媒体在报到时不了解经济现象的实际情况,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电台、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情况给予了长达几年的持续跟踪报道。
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媒体在没有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对部分交易场所进行连篇累牍地正面宣传,将国家定性为违规甚至违法的交易方式,作为创新典型进行大肆宣传报道,不但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更破坏了新闻媒体的严肃性。笔者呼吁各类媒体在报道交易场所时多做些调查了解,以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公正。当然,媒体如果能对之前的报道失误进行公开声明以正视听那就更好了。比如下面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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