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受骗者的证据不充分。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受骗者的基础证据欠缺,会使维权难度大大增加。当然,导致证据欠缺的原因很多,也是各种各样。受骗者在维权之初,就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从而为成功维权打下好的基础。
7、相关机关不作为。受骗者在维权的过程中,会去相关的主管机关去投诉、举报,包括政府、金融局或金融办、商务厅、公安机关、工商局、证监局等,但是相关投诉基本都没有什么结果,因为去投诉的多了,相关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与精力去处理,他们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做,这类事情基本都交给了信访部门处理,处理效果可想而知。
因此相关机关的不作为成为了受骗者维权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难题。如果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处理,很多案件不用走到法院诉讼阶段就解决了。但由于受骗者遍布全国,而且人数众多,相关部门也没有能力全部协调解决,特别是金额巨大的。
很多投资者想到了通过集体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以迫使政府部门感到压力,以促使其行使监管职能,从而达到催促交易所协商或谈判解决的力度。其实,投资者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明知行政诉讼会输,也不得不这么去做。因为实在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行政诉讼也是一个节省成本的诉讼方式之一,民事诉讼成本高、时间高,只能是最后一种选择。
8、地方保护主义。异地维权,都会涉及到地方保护的问题,我们律师去异地打官司,也都会涉及到当地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程度不同,但基本都存在地方保护。因此,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不管的情况下,那么只能异地报警或诉讼,这都避免不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
9、部分案件时间久远。有的受骗者在被骗之后,始终不知道自己被骗,当自己明白时,可能是半年或一年之后的事情了,或者时间更久远,相关的证据都已不存在,甚至相关的平台或会员单位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就导致维权很难成功。现在平台跑路的很多,特别是那些黑平台,骗取投资者的款项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投资者根本无法找到他们,报警警察不管,自己又无法查到他们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去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时,相关部门也很无奈,因为他们没有监管部门的批文,监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管,最后只能是走刑事途径,这就走入了一个死循环。相关监管部门也不去催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这就让骗子逍遥法外。部分投资者通过第三方支付,能够查到钱的最终去向,找到一定的线索,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出面帮助联系最终去向的公司,部分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要回了部分损失,但此方法不具有可推广性。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愿意引火烧身,也只是解决部分而已,也无法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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