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公布,由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和商务厅共同研究制定的《广东省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印发。
《方案》提出,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均须经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全过程招标投标交易。
鼓励建设运营交易平台
记者了解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是由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于2013年2月发布的,以促进招标采购市场健康发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和廉政建设。
此次发布的《方案》提出了统筹规划、统一规范、效率安全、公开透明四大原则,具体建设方案包括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三大平台,并强调要按“全省一张网”布局做好顶层设计,从发展规划、建设标准、交易规则、安全保证、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等方面加强研究、集思广益,促使三个平台统一规划、分步稳妥推进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鼓励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按行业专业类别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运营交易平台。
而行政监督平台方面,目前我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可满足全省性综合行政监督平台建设需求,未建立有关平台的市、县(区)可不再重复建设。省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也已由省发改委指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未建立有关平台的市可不再重复建设。
不得指定电子交易平台
《方案》将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12月为建设改造阶段。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办法》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并协调督导有关市场主体搞好交易平台建设。各交易平台建设主体可采用自主研发、政企合作或直接采购等方式,开展相关平台软件系统的开发和改造工作。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为试点运行阶段。在此期间,项目招标人可选择在有形建筑市场或选择某一经过检测认证并在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注册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交易。
2018年1月开始为全面推广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以交易平台为基础,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行政监督平台为保障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
从该阶段起,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均须经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各交易平台的收费标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选择确定某一经过检测认证并在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注册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全省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投标交易监管机构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规定或强制使用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