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缺乏法律支撑
其实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面临最大的困境,连欠债要不要还钱,还不起钱要不要破产都存在疑问的环境之下,如何经营国际海运呢。
笔者翻了某干散货电子商务网站几个合同样本,竟然连争议的解决地点都没有,适用的法律也没有,这样的合约不确定性就太大了。
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海运业的水平包括海运司法的水平尚处在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
我们平常工作中定立的合约99%是适用英国法,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纽约仲裁。其实主要原因是英国法的稳定性,什么样的法律地位,该赔多少钱都是稳定的,这样矛盾双方更容易达成和解或者得到可期待的裁决。
相反,国内法官对租约尤其是适用英国法的租约的理解是很欠缺的,退一步说,有那本事,也去当律师去了,高水平的海事律师收入是与欧美接轨的。国内的仲裁更多的是帮亲不帮理,法制思维没有象欧美一样深入国民的骨髓。
3、国际海运有个强大的支撑系统,难以撼动
这里包括保险保赔规则、船舶金融规则、贸易规则、船舶入级、国际公约等等是完整的体系。当然这些规则可以通过定约自由,以合约加以规范。
但是海运的争议很大一部分是以提单形式展开的,也就是拿着欧美的游戏规则来套中国的服务,可行性是存在问题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贸易商大多接受清洁提单的要求,但实际上出口货物的品质又达不到类似于日本人的让人无可挑剔的水平,船东没义务来配合你贸易商签清洁提单,造成无法结汇。当然,集装箱类似的问题要小得多。
4、与中国的税收制度存在着巨大矛盾
过去一年是货代业税收政策剧烈调整的一年,一度甚至到了地方税所机关也无所适从的地步,一度有的城市很多货代身陷囹圄,中国的税收决定权常常在某些部委,甚至某个总局。
由于船东几乎是国外注册的皮包公司,货主付运费时,到底要不要交税,其实是很复杂的问题。与海运的主要国家与地区还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船东要不要交税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根椐中国税收法规,在中国境内的服务产生的所得都要交所得税,尽管没有严格执行,但不表示这条法规不存在,随时可以拿出来致很多公司于死命,甚至很多转租船东都有风险。
欧美人的思维是必须要赚干净的钱,中国是不征收运费税的,在税收制度不明了的情况下,大规模电子商务发展是存在太大不确定性的,甚至涉及刑法问题。
当然我认为在集装箱,沿海干散货运输中更适用电子商务。集装箱领域已高度垄断,典型的行大欺客,货主难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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