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违规行为如下:
一、非法经营期货
交易没有标的物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既然是合同买卖关系,却没有货币物流交换或服务形式,只有平台单方面的自制电子软件控制。而且实行的是无限期延长交割或根本没有交割。现货实为期货,其公司没有期货经营权。
二、涉嫌金融诈骗
我们所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账户,本身我们的资金只是到了交易所公司的帐户,并不流入原油市场,没有和正规的交易所对接,没有现货和资金准备,他们利用石化清算公司提供的交易手段,代理商与“投资者”进行对赌并赚取大量的手续费、过夜费和头寸(亏损资金)。
引用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
三、交易平台就是“庄家”
一方面他们本身掌握了大量的后台数据和最新行情走势,可以利用大量信息不对称来盈利;另一方面一旦做市商意识到自己要亏钱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往往私下改变游戏规则,如修改系统数据等操作,让普通投资者亏损从而实现盈利。
四、故意混淆现货品种
现货有成品油和非成品油即原油,成品油现货都有标准合约,原油没有用文件形成标准合约,这个在深油所官网可以查得到一些现货成品是有形成合约文件的。但是这些产品作为现货交易都在一个交易软件里。
五、涉嫌虚假宣传
深油所及其会员单位涉嫌以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为幌子,实际采用期货交易的模式进行经营;其强制平仓等风控制度、交易规则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投资等款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六、未获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按照2012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凡新设交易所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且广东省在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通知中也特别指出,除经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的13家交易所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各类交易场所名称中不得使用“交易所”字样。
据“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官方网站显示,该“交易所”成立时间为2011年9月,于2013年1月正式开市交易。
其批准单位仅为“深圳市人民政府”,非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时至今日,广大投资者也未见到深油所获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
因此,所谓的“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其本身即应定性为非法交易所,属于国明清理整顿的对象。
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在自己的官网及宣传品上,标明自己是“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不仅存在误导投资者的主观恶意,更存在籍此掩饰自己为非法交易机构的真实面目。
七、以各种理由限制客户出金
我们在进行石油现货电子交易中,动辄损失几十万,甚至两三百万。在漫长的维权无门的情况下,全国数以万计的受害者承受着经济、精神上的双重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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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受害者。。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