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四:非法集资
骗局形式:“一个朋友所在的企业内部集资,利息很高,我介绍你参加吧。”“钱存银行利息太低了,我外边有个项目月息3分,钱借给我吧。”听到这些话你可千万别冲动。因为一不小心,民间借款就有可能成为非法集资,不仅利息拿不到,而且本金也会打水漂。
非法集资形式很多,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投资型”。其特点是,包装一个热门的投资项目,许以高额利润回报,邀请你参与投资;或者以投资这个项目为名,承诺高额的利息向你借款。这些投资内容包括房地产、教育、矿业、林业、养殖等。
第二类是“经营型”。其特点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突然遭遇紧张,在此情况下以高息向社会集资,往往许诺月息3分、4分甚至更高的利息。
第三类是“金融型”,也就是常说的“放高利贷”。通常以个人或者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的名义,先高息揽储,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对外放贷,当放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断裂后,案件爆发。例如,今年5月刚刚宣判的浙江江山“银通担保有限公司”陈小林案。
如何应对:
1、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非法集资行为一开始都是在企业内部、朋友之间开展的,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最后越演越烈、跨越界限成为非法集资。所以,涉及金额较大的民间借贷,即使是亲兄弟,也不要只管放款而从不过问。一旦发现这种借款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要及时果断退出。
2、此外,借款前不可忽视抵押、担保等法律约定,即使发生债务纠纷也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资产。
骗局形式:不妨看具体的两个案例
新华信托旗下一款“上海录润置业资金信托计划”即将到期,但产品的担保人胡润女富豪邹蕴玉却麻烦不断,之前传闻被追赌债,后牵扯进高利贷,最近则被传已经“跑路”。
6月初“深圳丰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去楼空,法人代表失联。近年来,丰年公司打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幌子,在投资项目上作假,并以极高的月收益率为诱饵,在吉林,河北等地疯狂集资,投资人多达千人,涉及金额上亿元,警方已对此立案。
如何应对:
1、到正规的信托公司、大型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银行下属的“私人银行”机构购买相关产品。大型金融机构的项目来源更广,风控也更加严格,充足的资本金以及专业的研判能力使得应对兑付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2、无论是参与信托还是私募投资,首先一低昂要了解产品挂钩的项目,最好能够实地考察,不要盲目迷信高收益率。
3、投资信托以及参与私募投资还要量力而行,不要把全部的投资资金全都运用在一款产品上,期限上要长短结合,不要给自己照成太大的流动性压力。
4、不要陷入“刚性兑付”思维。我国的法律和制度并没有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进行约定,说白了,其实风险还是要投资者自行承担的。只不过这些年来为了避免社会矛盾,一些暴露问题的信托、基金等都通过相关部门“托底”的方式化解。
但这并非市场化的手段,未来投资市场将越来越市场化,“刚性兑付”的思维必须要打破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