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维权

  • 律师告诉你:现货白银投资者如何正确维权和追回损失

    近年来,国内白银交易刑案频发,无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告人,还是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被害人,都有可能找到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本律师结合近年来办理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以及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经验,对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维权和追回损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有所裨益。 一.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前些年,央视“315”晚会对热炒的“现货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陷阱,他们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理财。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 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诈骗手段包括合同诈骗、以及非法经营等罪名。目前,已有部分不法平台及其会员、代理商被取缔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段以及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实践,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一般定性为诈骗罪,而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的较少。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经营证券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由于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中的交易对象名为现货,实为微信、电话等信息,不知其真名真姓,难以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再次,被害人可能与犯罪嫌疑人相距数千里,来回奔波维权开支巨大,在被害人本身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情况下,无力或不愿意支付过…

    2016-11-27
    5.6K
  • 现货做亏了向交易所经纪商索赔 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11月1日,一名涉嫌向某投资者戴某长住江苏苏州。2015年9月,其通过网上自助平台在山东某商品现货交易。在随后的几个月的交易中产生亏损数十万元。就亏损,戴某认为是该交易中心的经纪商上海某商贸公司的过失,因此提出索赔。该公司在调查录音和查看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亏损与投资人未能进行有效风控有关,公司并无相关人员恶意诱导等明显过错,拒绝了戴某的要求。 戴某为迫使该公司让步,进行多种舆论造势攻击。包括雇佣水军,在天涯论坛、新浪博客等境内外互联网平台发布具有攻击性质词语的帖子,制作具有夸大其词的维权材料向向当地及上级多个部门举报和投诉。自建维权组织头领。6月,厦门思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多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维权人员。去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

    2016-11-03
    1.8K
  • 盘点邮币卡电子盘恶意维权五大套路

    希望投资者遇到投资出现亏损时,应当冷静处理,合理维权,而不是以过激的手段逼迫相关部门介入,强势要求交易平台为自己的一切非理性行为买单。

    2016-10-23
    2.9K
  • 广东冠东石化交易所投资者恶意维权被责令公开道歉

    导读:投资是一门学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更是至理名言。面对亏损,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地方报纸刊登了一则投资者对广东交易中心的道歉书。 据了解,客户在资本市场,而且有效地促进了现货行业制度尚未完善规范,现货交易场所鱼龙混杂,一些“害群之马”导致部分普通投资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同时随着国家大力期货”、“诈骗”等字眼异常敏感,对现货行业敬而远之。 该投资者以“受害者”的身份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对交易场所造谣诽谤,不仅损害交易场所的声誉,更是对现货行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虽然投资者事后作出道歉,但对交易场所造成的既定名誉损害已难以挽回。 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无可厚非的。投资者如果发现自己遭遇欺诈,完全可以通过保留证据、正常交涉、诉讼等方式进行合法维权。但令人堪忧的是,如今所谓维权行为极少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而是造谣污蔑、围堵企业,更有甚者通过聚集形成群体性事件,迫使政府部门介入,向交易场所施压,以达到逼迫交易场所妥协让步的目的。 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如若得逞,不仅扰乱社会秩序,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其助长了维闹者的嚣张气焰,让众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误入维权歧途,最终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初衷适得其反。

    2016-10-10
    3.5K
  • 北京三家文交所联合声明:恶意维权者将被纳入“不受欢迎的投资者”名单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应当遵循自主决策和自负盈亏的原则,承担由于决策失误、密码遗失、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亏损。若出现投资人以此为由不听劝阻,屡次采取非法措施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情况,将会被纳入交易所“不受欢迎的投资者”名单,我们保留对其采取限制或禁止交易等措施的权利。

    2016-09-29
    2.7K
  • 90%投诉指向会员单位 盘点现货诈骗四大套路

    90%的现货投资者投诉和诈骗报警主要集中在会员单位环节,常见的招式如下:第一,代客理财;第二,对敲倒仓;第三,虚假交易;第四,高价卖策略。

    2016-05-29
    3.2K
  •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亏钱了就“妖魔化”现货分析师?

    分析师明确给出点位似乎违反了辅导客户的初衷,何况自己也不能确定其准确性,但拒不给出又容易引起客户的不满。可谓“进亦忧,退亦忧”。

    2016-05-25
    3.2K
  • 提高现货分析师资格要求 别给恶意维权者可乘之机

    目前网络上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站在政策面、宏观面上质疑交易场所的合法性;二是站在微观、实操角度,揪住会员单位开设的直播室中,那些“交易分析师”、“喊单老师”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却给予投资人交易建议,导致亏损的传统漏洞。

    2016-05-23
    2.7K
  • 现货职业维权人谈经验:走法律程序耗时长效率低索赔难

    她不主张法律维权,认为法律程序耗时长,胜诉率低,即使胜诉,倘若平台关停,获得赔偿的概率就更加渺茫了。她对记者说,“我的理论是友好协商、合理解决,一个平台一个平台去谈,扎扎实实地让大家拿回钱,这是最好最便捷的路。”

    2016-04-19
    2.3K
  • 世纪西北有人或维权胜利成功出金

    从世纪西北的停盘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到现在官方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警察局一直拖着占压这散户的资金。

    2016-01-28
    2.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