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为大宗商品市场指明方向

9月1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指明方向。

三、适时放宽行业准入

进一步简政放权,调整减少行政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研究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的政策。

支持期货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全面评估和清理整合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取消对期货经营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不必要的管制。

四、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

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为目的的专业交易商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和产业客户在风险隔离、防止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发展成为专业交易商,依法合规参与衍生品交易,通过设计非标准化产品并作为对手方,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支持期货交易所完善配套制度,为专业交易商在场内对冲风险提供便利。

五、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

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境外机构依法参与境内期货公司的兼并重组。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开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业务。扩大QFII、RQFII参与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范围。

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推出期货公司代理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试点。支持期货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扩大对境外市场的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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