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为大宗商品市场指明方向

9月16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指明方向。

八、加强风险防范

期货经营机构要建立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风险责任机制,开展负责任的创新,严格落实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规范股东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强化首席风险官的作用。建立有效的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加强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期货行业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和推动制订统一的接口规范。在安全可控的原则下,支持期货经营机构自主选择技术管理方式,支持中小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外包,鼓励有条件的期货经营机构自主开发核心软件。

探索将期货软件开发商、行情信息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纳入行业自律管理。

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完善对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监管体系和动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优化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完善以合规风控为导向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披露,提高行业透明度。规范和公布审批、核准与备案登记事项的标准、流程、期限、方式,统一监管尺度,提高监管能力和透明度。完善以风险、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追责,提高违法成本。完善诚信监管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引领行业创新、探索新型业态、规范服务标准、搭建公共平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自律规则,加强对新产品、新业务的自律管理。制订行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和宣传推广力度。

中国证监会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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