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金贷和整个互金行业来说,2017年的冬天格外冷。
11月2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11月23日上午,央行、银监会联合召集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参会,汇报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
11月24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要求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11月27日,媒体报道称,在北京互金协会召开的探讨现金贷监管方案的闭门会议上,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提出几项要求,其中包括:
- 没有放贷牌照或者P2P平台的,从事现金贷的一律取缔;
- p2p平台从事现金贷的必需向北京互金协会报备;
- p2p平台从事现金贷的,利息和费率加起来不能超过36%的要求;
- 时间点要求是12月31日。
11月29日,部分信托公司已经接到窗口指导,不支持发行底层为“现金贷”的ABS项目,而涉及整个消费金融行业更为严格的监管规范也可能正在路上。
12月1日晚间,“现金贷”监管落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划出了行业的三大门槛:综合利率36%以下、牌照和场景依托。
一道道通知直击“现金贷”的“任督二脉”,将这个从去年开始野蛮生长的短期网络小额借贷业务牢牢掐住。然而,针对互金行业的整肃风暴才刚刚开始,“现金贷”只是那颗投入湖面引起涟漪的石子……
从“发薪日贷款”到中国的“现金贷”
讲清楚“现金贷”,还从它的本源说起。“现金贷”是一个舶来词汇,它的英文对应词组是payday loan,中文直译为“发薪日贷款”。
早在1900年时,美国就有放贷者以低于工人工资水平的价格提前从工人手里购买获取工资的权利,这相当于将工人未来工资在当下折现,这种工资购买就是早期的“发薪日贷款”,目的是为了规避当时美国各州关于高利贷的法律监管。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发薪日贷款”指的是小额、短期、无担保的借款。
然而现在,这种贷款与借款人还款是否和“发薪日”挂钩已经没有关系了。
当这种短期、小额、无抵押的贷款在中国兴起的时候,它有了一个中国对应的名字“现金贷”,用“现金”这个词来概括定义这种贷款,更多是强调是这种贷款没有特定的消费场景,目前它在国内服务对象更多是年轻人、低收入群体。
“现金贷”≠“纯信用类现金贷款”
与“发薪日贷款”类似当年在美国兴起的情况类似,中国的金融市场也正在经历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传统银行体系无法满足消费金融的巨大需求,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和地方小贷牌照的发放,让很多“现金贷”公司得以迅速扩张。
为了进一步弄懂“现金贷”的涵义,我们先来看它在概念上的种属关系。“现金贷”的上位概念是消费类贷款,具体到消费贷款,我国有广义的消费贷款和狭义的消费贷款之分,前者(广义的消费贷款)包括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学生贷款、以及狭义的个人消费贷款。而后者(狭义的个人消费贷款)则包括购物分期;纯信用类现金贷款,超短期高利率“现金贷”。
其中,“现金贷”的定义最容易与“纯信用类现金贷款”所混同。当然,如果从字面理解,这种区分意义不大,你也许会认为,借贷机构给我的是一笔“现金”,这是一个贷款,所以叫“现金贷”,然而,这种区分在你理解这两类业务的本质以及监管的区分上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人和黑猩猩都属于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二者的DNA相似度超过了99%,然而即便是这1%不到的差距,却让人类与黑猩猩有了根本的区别。例如,让人拥有了语言能力的人类FOXP2基因所制造的蛋白质,与黑猩猩的对等蛋白质不同的只是两个氨基酸。但正是这个微小差距,让人形成了语言能力,并进而创作出灿烂的文明。
同样,“超短期高利率“现金贷”(中国语境下的“现金贷”)和纯信用类现金贷款也有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风控数据的来源不同。按照业务发起主体不同,“纯信用类现金贷款“主要分为两类,银行系发起主体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央行征信系统和银行自身数据,典型的如招商银行的闪电贷和建设银行的快贷,而互联网公司发起主体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自有社交、电商、支付平台的交易数据,典型的如微粒贷、蚂蚁借呗;反观“现金贷”企业,他们通常没有自己的场景,数据或者来源于第三方信用和个人提交的信息,或者来源数据交换和互联网爬虫程序。
其次,贷款利率的高低不同。“现金贷”利率普遍较高,年化利率普遍超过36%,“纯信用类现金贷款”利率较低,日息为万五左右,单利年化不到18%,随借随还,不收取违约金。
因此,比照美国“发薪日贷款”的定义,中国对应的“现金贷”概念,更确切的说应是“狭义的个人消费贷款”中的“超短期高利率现金贷”,它也具有期限短(通常短于1个月),利率高(通常高于36%),金额小(通常低于5000元)等特点。
“现金贷”企业良莠不齐的现象非常严重。不排除有少数优秀的企业确实通过大数据进行风控,我就在北京和上海都见过几家。即便是为业界诟病最多的趣店,在一位曾经深入与该公司有过业务合作的业者看来也有一点冤枉。用他的话说,趣店的产品趣分期在进入这个市场之后,曾因为拓展市场份额和分期乐开展了价格大战,实际上是拉低了校园贷产品的利率水平,因为双方的竞争,校园贷的利率一度降低至和信用卡取现的水平差不多,因为我的这位朋友曾经帮趣店卖过资产,所以出于对自身平台安全性的考虑,他非常仔细看过趣店的风控,趣店在给学生贷款要看他们的银行卡流水,判断他们的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学生的收入多从父母处得来)。“你说每个月还200-300块钱,能有多大的风险?”
然而,大多数“现金贷”企业还是采取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的商业模式。长此以往,不可避免引发客户的逆向选择,留下来的只能是越来越差的客户。
与此同时,各种“现金贷乱象”经由媒体的报道也正在浮出水面。比如利率明显高出我国民间借贷合法利率范围(所谓“嗜血的现金贷“)、催债手段恶劣(如”裸条“等)、部分恶意借贷(如医美、教育分期的骗贷)等等。
“嗜血的现金贷”这个词就在近日引发巨大争议。但是细究起来,这更像一个文字游戏。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比如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经常辩论的一个焦点是堕胎是否应该合法化。共和党人说胚胎再小也是一个生命,民主党人说胚胎并不是生命。但其实双方辩论来辩论去,分歧点只在于到底什么是生命,这就是文字游戏,再怎么辩论下去也不会有结果。
同样的,现金贷是否嗜血,是否具有道德性,也要看你怎么去定义嗜血,怎么去定义道德。当然,很多时候我们连“现金贷”是什么还没有区分清楚,遑论价值判断。
现金贷监管四大方向
所以,首先应该明确监管意义上的“现金贷”是什么。其次,对“现金贷”的监管可以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对“发薪日贷款”监管的方法。在牌照、利率管制、消费者提示、产品的透明度规定指导性原则,要求“现金贷”企业合规经营。
从目前媒体报道出的消息看,国内对于现金贷的监管可能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首先是对牌照的要求。目前,“现金贷”企业主要使用的是地方网络小贷牌照,现在已有的牌照将面临清理整顿,无牌照企业将一律不得放贷;
- 其次,是对最高借款利率的限制。目前最高法司法解释已经规定年化利率超过36%的部分不予保护,预计36%APR将成为行业的高压红线;
- 再次,是对合作模式的规范。助贷的模式可能被认为有瑕疵;
- 另外,监管机构可能对于“现金贷”企业的资金来源做出限制。比如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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