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
ASIC作为一个独立政府部门,已发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监管职能,是澳大利亚银行、证券、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出台,ASIC从此把零售外汇市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一同监管,成为澳大利亚国家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3月27日,澳大利亚一会通过了《2016年财政修正案(第1号措施)条例草案》,又称《零售客户资金法》。新的立法规定,所有客户资金都被完全隔离和托管,新法律为经纪商提供了一年的过渡期。
不再允许金融服务持牌人(AFS持牌商)利用衍生品零售客户资金用作如下途径:
(1)充当持牌经纪商资本,包括营业资本;
(2)以非客户名义,履行持牌经纪商义务;
(3)在持牌人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利用零售客户资金对冲、中和或抵销持牌经纪商风险。
在2017年10月初,ASIC公布《客户资金报告规则》最终版。从2018年4月4日起,零售客户资金法案及其报告规则正式施行。AFS持牌人必须对其客户资金数额进行每日对账,并在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ASIC报告,完成相应的对账与汇总工作。若经纪商违规,最高处以100万美元罚款。
此外,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以及以色列证券管理局ISA都要求经纪商将其客户资金隔离开来,不得擅自挪用或者盗用。
总而言之,客户资金隔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客户资产不受到经纪商的营业情况所影响,防止不法经纪商挪用或盗用,导致客户遭遇损失。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杜绝一些黑心经纪商的“歪门邪道”。投资交易好比在丛林中赛跑,既要冲锋陷阵,也要保持体力,还要防患于未然,小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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