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开市前提高保证金至50%,11月10日提高至100%,买卖双方需提交交收申请,11月14日为集中交收日。请交易商做好资金管理,控制风险,需要办理交收的交易商请及时向市场提交申请。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2014年11月3日开市前提高保证金至50%,11月10日提高至100%,买卖双方需提交交收申请,11月14日为集中交收日。
11月3日开市前提高保证金至50%,11月10日提高至100%,买卖双方需提交交收申请,11月14日为集中交收日。请交易商做好资金管理,控制风险,需要办理交收的交易商请及时向市场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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