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平台的合法与非法之辨
事实上,早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有关绍兴警方破获南京亚太特大电子交易中心诈骗案的消息便已在浙江当地喧嚣尘上。
在彼时,浙江当地的媒体报道称,绍兴越城警方经过一年多侦查,查获一起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特大诈骗案,此案中涉及到的两个现货交易平台,一个是没有交易资质的“黑”平台,一个是有交易资质的正规平台。
这其中提到的有交易资质的正规平台指的便是南京亚太,另一个没有资质的黑平台指的是一家名为“观之茗”的电子交易公司。
之所以会将两家公司放在一起提起公诉,是因为警方在侦查“观之茗”黑平台的时候发现,观之茗平台的一位代理商,同时又是南京亚太平台的代理商,警方遂顺着这一线索,最终查到了南京亚太头上。
在本案尚未进入审理阶段之前,绍兴警方就强调,这起案件是浙江警方首次查获有资质的现货交易平台涉嫌诈骗。
事实上,记者查阅有关信息发现,这也是已经公开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首次将有资质的合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以诈骗罪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
通过比对本案涉案两个交易平台,记者发现两个平台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别,并就此采访了电子商务专家李晓波博士。
李晓波表示,首先,就经营资质而言,涉案“观之茗”平台虽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并未获得当地监管部门的审批,属于典型的无资质的“黑”平台;而涉案的南京亚太电子交易平台,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江苏省金融办的审批文件等一应俱全,该公司是经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依法成立的综合性大宗化工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是具有完全正规合法资质的交易平台。
其次,从行业背景和公司经营考察,涉案“观之茗”平台是纯粹意义的网络平台,没有实体产业支撑,其交易平台服务器、办公地点都是租用的,甚至租用宾馆、普通居民用房作为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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