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公司闹钱荒
据网贷之家统计,目前P2P网贷平台中,至少有20余家涉及配资业务,比如富门理财、六合资本、贷未来、好借好贷、658金融网等,业务高度雷同,彼此竞争已经臻于白热化。
“运用互联网思维,线上配资更要注重客户体验。”合壹资本连锁企业CEO范赛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强调,该公司主打的是“效率牌”,“我们现在的APP可以实现10分钟内完成配资,最终的目标要实现5分钟就可以完成。”
股票配资其实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2年P2P兴起时已有雏形,但在当时股市低迷的背景下并不起眼。而牛市再现,却让许多P2P平台出现“资金荒”,配资公司到处找钱成为常态。
“现在市场确实比较好,我们每天接到的电话不下50个,在牛市之前,我们月配资额大概只有1.5亿左右,现在已经有两三亿,客户量也在激增。”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银子铺CEO吴松平透露,“以前我们配资都是当天可以到账,现在需要一到两天时间,客户需要提前预约,供不应求。”
谈到配资行业如此迅猛的发展态势,宏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柳新华坦言“觉得有些意外”,他说:“之前别人问我是做什么的,我都不好意思开口,怕别人认为是放高利贷的,现在业务员拉到的订单多得处理不完。”
温州理财行业协会会长周科储估计,目前仅温州本地就有两三百家涉及配资业务的公司,小的公司规模2亿~3亿元,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线资金超过10亿元。
记者注意到,在乌镇召开的中国配资行业大会上,参会人员也达到了创纪录的500多人。根据大会主办方提供的资料,去年国内配资公司已经近万家,从业人员逾8万,向证券期货配资的资金超过1000亿元,未来3年内,国内配资资金有望超过3000亿元,从业人员预计翻倍。
翻阅主办方提供的参会人员目录,记者发现,参会公司绝大部分是浙商,其中温商更是主力军团。据知情人士分析,当下市面上有三成资金来自江浙一带,由他们做资金批发,通过多次转手,贩卖到全国。
牛市效应也已经给其中一些公司带去丰厚利润。据中新网报道,2014年9月才正式上线的P2P配资平台米牛网,短短几个月内的投资总额已经超过14亿元,服务客户超过10万人,分派利息超过1700万元,同时还获得了华映资本825基金领投的4980万元实际到款金额。
互联网理财平台PP money配资业务今年3月份正式上线,半个月配资成交额已经过亿。而91金融旗下的91股神近期才上线,上线仅一周时间成交额就破亿元。
去年70家P2P被立案侦查,涉案60亿元
不过,配资行业的抢占山头其实只是自娱自乐,虽在民间兴起多年,但其业务一直处于监管上的灰色地带,P2P行业的监管细则也迟迟没有出台,这个行业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
寻钱网CEO周竞天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配资的资金来源以民间借贷的形式为主。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没有标准的金融手段,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一直很模糊。”
而与此同时,配资平台在配资过程中资金使用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平台的风险性。
事实上,配资人将资金打入由P2P平台管理的账户内,P2P平台可以随时动用其中的资金,资金池就此形成。
银监会曾对P2P平台建立资金池严厉禁止,因为资金池一旦形成,P2P平台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存在卷款跑路的可能性。“有些P2P平台往往利用资金池作为自己的障眼法,自由操作资金池中的资金,对配资过程中出现的逾期或坏账,拆东补西,掩盖一些不易察觉的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与会者对记者直言。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39倍。
其中,有些案件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如大量的不规范借贷。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网络借贷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在4月28日的联席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介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王晋同时透露,“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予以统一规范,明确合法与非法边界的同时,还将建立完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正向激励和保护。
对于如何引导P2P配资行业发展,周竞天认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红利,二是通过技术上的进步改变准入门槛低的现状,三是以“行业自律”与“经验共享”来提高配资平台的抗风险能力。
在4月28日的联席会议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提醒广大投资者:“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P2P本质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