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警示P2P网贷有3种风险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提醒,P2P网络借贷有3种情形最容易导致非法集资:
有些P2P平台把融资人的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让投资者的资金先进入P2P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平台没有对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没能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该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发布虚假借款信息。
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自融,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短期募集大量资金,随后卷款潜逃。
什么是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表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两者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
前者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后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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