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多数现货平台都已涉嫌诈骗、非法经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规定: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
然而,各地贵金属交易平台以现货交易为名全面开展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式合约交易。
全国各地交易机构的招商骗子每天重复一件事,即虚假游说:有省政府金融办批文、第三方银行监管;不下单不平仓时钱就存在自已银行卡里,入金出金很安全;以20-100倍杠杆“以小博大”;买涨买跌都赚钱,比股票交易灵活;T+0机制,一天22小时交易,当天买当天卖,即时买即时卖;一夜暴富不是梦……
事实上,以万融天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为例,仅有《关于鼓励天新茶叶交易市场项目落户旅游区政策扶持的函》,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市商模式,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而“无牌照”经营的各地贵金属交易平台假借电子商务等名偷梁换柱、瞒天过海,骗取工商营业执照。
实际上,现货交易场所的建立受国家强制性政策法规制约,没有前置审批是无法获得的。为了规避责任,工商局往往在执照上注明“涉及国家政策法规限制的经营项目从其规定办理”。而事后从不稽查,造成非法期货泛滥成灾,设局诈骗,祸国殃民。
(二)大多数现货平台都已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要件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等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
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就形式要件而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有关规定,具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等两大特征。
当前,没有一家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他们大胆从事国务院严令禁止“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所谓的现货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相同,做的是“买空卖空”的虚拟对赌式伪市商;电子实盘上的K线技术数据与期货交易实盘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电子软件服务器可任意设定参数或函数;各家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实现的交易资金未进入国际市场进行汇率兑换;以虚拟资金几百倍杠杆与客户对赌;没有按市场原则建立买卖竞价机制。
以万融天新为例,已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已涉嫌非法期货活动。
一是违法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天津天新一直违法从事国家命令禁止的标准化合约,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20%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二是违法从事集中交易。天津天新网站显示,万融天新经营范围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竞买竞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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