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发展金融市场
8、加快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发展,初步建成金融综合交易平台。
完成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创立中小微企业板和农业板,深化对科技板等挂牌企业服务,保持在全国区域性市场建设靠前地位。
争取上半年完成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设立。吸引信达资产、国开金融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基金。推进优质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参与中心挂牌企业股权及债券投资。
积极开展小贷公司收益权转让等创新,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扩大股权质押融资等规模。争取累计挂牌企业达1000家,争取实现综合融资交易额50亿元,金融资产挂牌600亿元。
9、规范发展权益类交易场所。
根据 “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审慎审批”的原则,结合国家有关规章出台进展,适时研究出台我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以充分利用现有牌照资源、积极发挥交易功能为主,审慎审批新的权益类交易场所。
10、进一步放大大连商品交易所服务功能。
支持大商所探索开展期现业务结合创新,推动清算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大商所开展推介活动,为省内企业进行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提供服务。
大连、营口等市要加快发展期货交割仓储设施,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大连、沈阳等市要加快期货法人机构及区域总部、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设立和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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