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产业发展平台。
1.优化拓展产业空间布局。
将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作为金融产业发展主承载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及功能性中心在中央商务区、龙湖金融中心、运河两侧集聚,在商都路两侧建设金融后台产业园区。
积极发展金融专业园区,在龙湖中环路沿线集聚上市公司总部,规划建设国际金融合作区、金融创新园区和新兴金融产业创新创业综合体。
在郑州东站东广场重点集聚消费金融、民生金融、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小微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白沙组团沿商鼎路规划布局金融外包服务园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建设专业跨境金融服务中心。
2.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建设运河两岸、郑州东站东广场、白沙总部园区三个总部经济集聚区,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等大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及其功能性中心。
以金融机构和总部型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引进有成熟市场经验的楼宇经营管理机构,新建一批智能、绿色高端商务楼宇,培育一批专业商务楼宇,完善配套设施,为新进机构创造“拎包入驻”条件。
力争到2017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60家,商务楼宇建筑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培育形成千万元税收楼宇80栋、亿元税收楼宇30栋。
3.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道路水系、电力通讯、供水供暖、燃气建设,规划一批绿地公园等休闲休憩公共空间,建设一批文化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商业配套设施,构建便捷畅通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引进或设立国际学校,健全从学前到高中的国际化教育体系,开设针对外籍金融人才及其家属的特需门诊,建设金融小区和金融人才公寓。组建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金融中介服务。
(六)推动开放创新发展。
1.加快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争取国家批准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方案,支持设立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成立合作性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推动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成熟的微贷技术,探索建立农业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
支持“三农”保险产品创新,加大部分农业保险品种财政补贴力度,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农村人身、财产和种养殖保险范围。
发展农村地区移动金融服务,拓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扶贫类农村金融创新,全面提升农村金融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积极申建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发行市政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
2.推进金融服务产品研发。
鼓励金融机构加快航空金融、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扩大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综合运用基金、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支持节能减排和环保项目建设。
研究开发适应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保单、股权、票据、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和小企业联保融资。
鼓励银企、银证、银保、银信间战略合作,联合研发组合型金融服务产品。
3.强化金融全方位合作。
拓展金融市场开放、交流、合作的广度、深度,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走出去”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省内外金融机构相互参股。
加强与国内金融中心的战略合作,积极与国际金融中心及国际金融组织、跨国金融企业集团开展交流,推动境内外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教育研究机构间国际业务合作。
支持举办国际性金融展会或金融专业论坛,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引导支持展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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